斯特恩:“福斯特有15年的執法經驗,不應該隨便被質疑。並且如果你真的有意見,可以賽後提出抗議,而不是在賽場上辱罵裁判甚至動手,這是很嚴重的行為。”

閔聰達心想,比賽都結束了,賽後提抗議有個毛用。

閔聰達:“勒布朗在季後賽都走步絕殺過,聯盟就是為了捧他!裁判連基本的公正性都不要了,還怎麼讓球迷欣賞比賽?雖然球迷熱愛球星,但他們也不想看球星作弊贏比賽吧?”

當年詹姆斯在季後賽客場絕殺奇才,那一球的爭議非常大,因為是個很明顯的走步裁判卻不吹。

聯盟想要造星的態度過於明顯,包括去年東決一心想讓騎士進總決賽,可惜真的打不過。

閔聰達的話戳到了斯特恩的痛點,如何在造星和公平之間保持平衡一直是聯盟的難處。

不造星,nba作為一個商業聯盟就不會有高影響力和高收入,美國這種個人英雄主義氾濫的文化氛圍,沒有超級球星,一年一千多場比賽很多球迷是沒耐心看的。

不公平就不用說了,體育競技失去了公平就失去了基礎,哪怕你裝也要裝的非常公平。

而哨子問題一直是兩者容易發生衝突的地方,所以斯特恩才一出事立刻給閔聰達打電話。

他就是想提醒閔聰達不要把事情鬧大,弄得輿論又掀起對nba裁判問題的批判和討伐。

這對nba的聲譽會有很不好的影響,目前nba正從金融危機的影響中慢慢走出來,可不想又被拖入裁判問題風波。

2007年的蒂姆-多納西事件已經讓斯特恩焦頭爛額,這貨去年剛剛出獄,滿世界嚷嚷著要寫自傳,曝光nba的內幕。

nba的輿論公關壓力非常之大,斯特恩不想內部再出現什麼問題。

斯特恩放緩了語調,他也不想和閔聰達多爭辯,直接談條件,道:“斯瑪特,你這樣的行為絕對是不允許的,我們已經決定給你開一張10萬美元的罰單,向福斯特道歉,然後會禁止你到現場觀看比賽,一共10場。”

閔聰達一聽,10萬美元,我靠,發財了啊,這給裁判扔爆米花是好事啊。

斯特恩接著說:“但是,如果你能保證不要再提裁判判罰的問題,我可以把罰單金額降低到5萬或者更低……”

“不!我不能保證!您就10萬美元罰我吧,我沒有問題!”

“不是,斯瑪特……”

“就這樣了!我會給福斯特道歉的,您放心吧,錢我很快就會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