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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她並不相信自己。
而王憐花在書中是真的喜歡上了朱七七,並非沒有別的女子愛王憐花,但是既然王憐花喜歡了朱七七,就代表朱七七是有某一部分是他非常喜歡的。若他遇到了朱七七又覺得非常不錯呢?
所以她也不相信王憐花。
但此情此景,當王憐花說出這樣的話,用溫柔的眼神看著她的時候,陳思略略猶豫,依舊是露出了最美的笑容:「恩,我等你。」
她是這麼說的,但如若誓言說出便可遵守,那世上必然會少許多悲劇。誓言和謊言的區別無非是當真的人不同,誓言是說出的人認真,謊言是聽的人認真。陳思的話出口未有兩天,便被這突發的境遇弄得糟糕起來。
起因無非是男裝逛街,但不幸的是,她遇到了王眉月的父親。
王父原本也只是來洛陽拜訪曾經的好友,請他幫忙出面託衙門找到他的女兒,但不料竟在洛陽城裡見到了男裝的女兒,頓時臉色一陣青白。但礙於面子又不願當眾說出此事,只是伸出手要去抓陳思。
「你這老狗要對我朋友作甚?」熊貓兒擋在陳思身前,俯視一臉怒容的王父,「小心你的狗頭!」
陳思聽這話忍不住撲哧一笑,道:「熊貓兒,這是一個認識我的一個人。」
這話令王父怒意更甚,小聲喝道:「你這不孝女!訂了親還與男人在街上拉拉扯扯,丟光了我的臉面,還不快與我回去!」
「然後嫁給那個小癟三,別了。我要的男人定然只能有我一個,不然我會弄死他。」陳思不理會已被自己話氣的發抖的王父,自顧自說,「如此也好,我本也該去找找你們啦,那個姓顧的我是不會嫁的,請他自己『苟富貴,勿相忘』吧。」
「荒謬!荒謬至極!你從小的《女戒》讀到哪裡了!」
二人雖已然小聲爭吵,但聲音卻也不大,只有路過的幾人回頭看了一眼,便又離開。正此時,卻有人插入了他們的對話。
「王伯父,不知這位是…」
「老友之子,顧賢侄,你先在那邊稍等,我還有兩句話要與他說。」
陳思聽到『顧賢侄』這三字,就知這大約是那個賤男,轉頭看去,只覺頭中嗡聲陣陣,竟忘了周圍所有事物一般。
那穿著如書生的人,長相竟與她前世真心愛過的那個混混一模一樣!陳思平靜無波的內心瞬間燃起了一種莫名的情緒,似憎恨,似哀怨,似不甘。
這次,始終還是她被丟下?
正文 第十二章
若是害怕被拋下的話,那就成為拋棄的那個人吧。
陳思向來是率先開火的典範人物,她用身體不適的藉口將王父與顧書生留在洛陽,決心讓顧書生徹底愛上自己,接著再甩了他。
這件事情她非常擅長,無非是裝作一個人所喜歡的樣子,做他所喜歡的事情,這些事情她已經做了很多次。
這一次也是同樣的順利,從最開始她與顧書生談那個和他相許的街頭潑皮之女,說那個女子的率真熱情,說與其相處的朝朝暮暮,她明著表示理解,非常理解。
她也會和那個書生談詩詞,為此她幾乎夜夜通宵達旦去學習詞牌韻腳。書生會說,潑皮之女是不懂這些的,她果真是才貌雙全。
如此日復一日,最終她哭著說若是潑皮之女與她平妻,她會被他人看輕,但若是為了顧書生也無所謂的時候,顧書生終於說出了她想聽的話。
看啊,這就是愛情。曾經還可以為了對方奮不顧身,但變心的總是那麼快。
聽到顧書生說出其實對潑皮之女只是一時迷惑,但是她的才情吸引了自己的時候,陳思哈哈大笑起來,笑的眼淚流出來。
這就是愛情,多麼可笑。
她最終不辭而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