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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走的人都走了,該來的人也來了——李伯仲在石榴樹旁下馬,在馬屁股上拍拍,馬兒聽話地順著小道下山去了。
穿過梔子花圃,越過清冽小溪,李伯仲伸腿跨進草亭,白卿倚在亭柱側,遞給他一塊溼巾,擦手用的——他手上總是沾著血腥氣。
李伯仲接過溼巾,問:“都走了?”
“都走了。”
“東西收下了?”
白卿指了指草亭外的溫泉,“都收到那兒了。”
李伯仲看一眼溫泉,只是笑笑,“為什麼非要見她不可?”白卿難得能寫信給他,信裡的內容卻很讓他失望,只是為了見那個吳子召,本來她還打算親自去河下,可是他沒讓,於是就讓阿邦把吳子召接到了這裡。
“欠的債,始終都要還回去,你殺了她的父親,佔了她的家園,我則賠了個兒子。”之所以見吳子召,只是想知道她是否良善,現在看過了,知道她是個敢愛敢恨的女子,才放心。
“阿邦?跟他什麼關係?”李伯仲把溼巾還給白卿。
“他喜歡那丫頭。”說罷看他的表情。
李伯仲並沒什麼表情,只是微微頓一下,然後彎身坐下,問道:“有飯嗎?”
“有。”白卿笑笑,清楚了他對這件事不在意,於是不再提起,伸手開啟桌上的食盒,裡面的菜還冒著熱氣。
“怎麼知道我今天回來?”
“聞出來的。”在他身邊坐下。
兩人的膝頭相觸,相伴一起吃飯——
伴侶是什麼呢?
是那個陪你做最傻、最簡單、最無聊事的人吧?
***
夜晚,星辰滿天,雪色清亮,很適合散步。
白卿本不喜歡散步,因為他喜歡,所以她也形成了習慣,實際上他也不怎麼喜歡,只是因為張千說她需要強壯身體,所以每次來,總是會帶她出來轉一圈。時間久了,他們到從中找到了樂趣,因為她總會在走不動時,拖著他的手。那種親暱,是兩人都依戀的東西。
“這回能待幾天?”白卿問。
“你想我待幾天?”李伯仲反問。
白卿笑。
他也笑。
他的左手握著她的右手,行走在石子小道上。
經過兩塊巨石之間,頭頂只有一線天,這時,她驀然開口:“我不想你走了。”
“好,我不走。”他答。
“不要你的天下了?”她笑問。
“不要了。”他如此回她。
“騙人。”白卿第一次真心的嬌嗔。
抱著他的手臂,想笑,卻在流淚,知道自己不會留下他,也知道他還要繼續離開,但是她很高興。
三十年,他讓她等他三十年,三十年後,如果他死了,她也獲得了自由,如果他沒死,她今生今世都是他的。
最終,他沒讓她獲得自由,代價是那把青銅劍,那株蔻丹花合葬一處,但那棺槨裡卻找不見他們的蹤影,去哪兒了呢?
白卿對女兒說過——你爹爹喜歡高處,他不喜歡地下。
***
靈子語:不要問我他們生還是死,或者去哪兒了,我自己都不想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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