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部分(第2/5頁)
章節報錯
我那背上的恥辱烙印依然無法洗淨,而這一切都是阿媽造成的。
在距這個城市以南一百多公里的大青山中,有一個叫做丹陽的地方。
那裡雖然山青水秀,但交通卻極為不便,因此非常的貧瘠。我就出生在那裡,在那裡渡過了不堪回首的十七年。
由於實在太窮了,家鄉的人們紛紛到這個大城市裡打工。這個城市裡最低賤,最粗重,最沒人願意幹的活路都能看到我們丹陽人的身影。
不止如此,就連街上游蕩的很多小偷、妓女、癮君子也都不乏我的老鄉。
正因為如此,這個城市的居民非常的看不起丹陽人,儘管他們一刻也離不了我們。生活在這個城市,我總有一種低人一等的感覺,很怕讓人知道我也來自那裡,而被同學們瞧不起。
但最令我感到恥辱的卻是因為阿媽。我從生下來就沒有爸爸,這是因為我是阿媽被強暴後所生的野種,那年阿媽才十五歲。
阿媽的名字叫李玉蘭,在那天之前,她是一個普普通通的農村女孩子,雖然日子很窮,但她依然生活的很快樂。
但在那一天放學回家的路上,她被一對兇殘的大手堵住嘴巴,拖進了樹林裡,並且粗暴的剝光了她單薄的衣褲,接著……
在那封閉落後的農村裡,女人的貞操甚至比生命還要重要。
可以想象,這對阿媽的一家打擊有多大,年邁的外公和外婆因承受不了這樣的打擊不久就先後過世了,只剩下舅舅照顧阿媽。
從此也沒有人家願意討阿媽這樣的女人做媳婦,阿媽只好獨自拉扯著我,在村人的白眼下苦度光陰。
我自打懂事起就處在著世俗的壓力之下,從沒有體會到童年應有的快樂。
沒有哪家的孩子願意和我玩耍,我卻總是遭到他們的奚落和羞辱,以及大人們背後的指指點點。在這惡劣的環境中,使我也養成了冷漠、孤僻,永不服輸的性格。
我幾乎痛恨所有的人,甚至是我的阿媽。我恨阿媽為什麼要生下我,讓我一生下來就要承受這樣的磨難。
在家裡,我很少和阿媽笑臉相對,甚至說話都很少,她為我做出的一切也都被我認為是理所應當的。
我發誓長大了一定要離開這個地方,一定要出人頭地,一定要堂堂正正的做人。
十七歲那年,我終於實現了我的第一個誓言,在高考中我以優異的成績考入了我現在就讀的這所著名大學,離開了讓我充滿噩夢的丹陽。
()
阿媽也因此揚眉吐氣了,她可以第一次挺起腰桿站在村人面前。
當然她的負擔就更重了,我那高昂的學費壓得她喘不過氣來。但阿媽沒有在我面前吐過半個苦字。
這是因為無論多苦多累,只要我有出息,她的心裡都是甜的。我是阿媽最大的,也是唯一的驕傲,是她生命的全部。
但那時的我並沒有意識到這些,我依然心安理得的享受著阿媽的辛勤的付出,似乎這一切都是我應得的,而阿媽則是在還債。
在這個城市裡,我開始了新的人生,我努力嘗試著讓自己忘掉那屈辱的過去。但我那羞恥的出身卻像個幽靈一樣,不知什麼時候就會跳出來,令我痛苦不堪。
正當我站在原地胡思亂想之際,一個清脆玲瓏的聲音在我耳邊響起:
“忠義,你傻傻的站在這兒幹嘛。”
我回頭一看,一個明眸皓齒,千嬌百媚的美少女站在我的身後,竟然是美娜。我有些不知所措,慌亂中隨便吱唔著:
“沒什麼,我……”
“那個女的是誰,你的親戚?”
美娜望著阿媽遠去的身影,臉上露出明顯的鄙夷神情。
我臉一紅,生怕被美娜看出來,忙撒謊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