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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考了許久之後,趙樸想出了一個辦法,馬尾松的針葉放在大鍋裡煮,煮半個時辰後,把針葉撈出,讓松針水沉澱一下舀出,喝松針水。雖然松針水味道有些苦澀,很不好喝,可是沒辦法,只能忍著,再喝了半個月後,夜盲症下降了。
再加上由螢火蟲製作的簡單照明器材,加上指南針,終於可以看清道路,不至於走偏了。
而為了防止毒蟲毒蛇咬傷,趙樸提出用布條裹住腿肚子,防止毒蟲侵入,這固然是免去了毒蟲毒蛇的咬,可是大熱天的裹得嚴嚴實實,太悶熱了,好似蒸籠一般,很是難受,可是也只能是忍受。
………………
過去宋軍的編制,是以50人為隊,2隊為都,5都為營,5營為軍,10軍為廂。營又通稱為“指揮”,是作戰的基本單位。步兵1指揮為500人,騎兵少於此數。各級主官名目繁多,大體是:廂、軍分別設都指揮使,軍還設都虞候,營設指揮使,其下尚有都頭等。分為隊、都、營、軍、廂五個等級。
而趙樸施展的是新的軍制,按照鴛鴦陣的編制,十二人為一小隊,設定一名小隊長,一名副隊長;十個小隊,一百二十人為一中隊長;五個中隊,六百人為一大隊,設定大隊長;五個大隊,三千人為一營,設定一名營指揮使。分為小隊、中隊、大隊、營四個等級。
其中小隊設定小隊長、副隊長,小隊長死亡,副隊長接替;中隊設定一名中隊長,兩名副中隊長;大隊設定一名大隊長,兩名副中隊長,一名監軍,負責督促作戰,一旦有人在戰前逃跑,可以臨陣處死,但是不能干涉大隊長指揮。
而營設定一名營指揮使,兩名副指揮使,一名監軍,設定軍法處。軍法處,負責監督全營的的軍紀,平時只要不是死刑,皆可以對士兵實行軍紀;若是判處士兵死刑,需要申請上一級同意。若是上一級領導恰好不在,需要經過同級的三位軍官同意嗎,才可以執行。
而在戰時,負責督查營內士兵戰功,以免謊報戰功,同時監督士兵行為,若是士兵拖後不前,或是逃跑,或是投敵,可以實行軍法,就地擊斃。
當然,若是軍法處有徇私之處,或是執法不公,可以向上級申請仲裁,若是上級依舊不能決斷,可以讓監軍趙樸決斷。
而軍官的選擇,最低階的小隊長,由十二人相互競爭選出,其中的最強者成為小隊長,副小隊長由隊長選出。
而中隊長,則是在五名小隊長中選出,透過比試shè箭、指揮作戰能力、上級認可等三個指標選出。副中隊長一名由中隊長任命,一名由上級任命。監軍由識字最多,較為清廉計程車兵擔任。
而大隊長,則是在小隊長以上的軍官選出,透過識字情況,個人武力,指揮作戰能力,上級認可四個指標選出。副大隊長,一名由大隊長任命,一名由上級任命。軍法處由老兵擔任,選擇識字較多,較為清廉計程車兵做為軍法處官兵。
而營指揮使由趙樸任命,至於監軍則是由營指揮使推薦,最後趙樸任命。
軍法處士兵及長官,不得徇私,不得謊報軍情,不得肆意濫用軍法,軍法處軍官犯法罪加一等。
在這八千jīng兵中,最好只是擔任一個軍職,兼職不能超過兩個。若是人數不夠,可以適當的調節。
在軍官的任命上,趙樸更多的是下級選撥,與上級提拔相結合,以競爭為主,作戰勇猛者可以優先為官,有特殊技能者可以有限為官,指揮出眾者可以優先為官,得到上級認可者也可以優先為官,識字較多者也可以有限為官。
總之,想要當官就要有本事,不管是那一方面的本事,按照能力大小,功勞大小獲得官職。
而最為主要的兩個標準是指揮能力和識字率。
PS:努力碼字,手殘黨速度很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