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要住進大觀園的時候,不徵求薛寶釵的意見和生活習慣,就要登堂入室和人家同住,就是看準了薛寶釵不可能拒絕她,而搞僵了和賈老太太的關係。

只是沒想到薛寶釵居然釜底抽薪,用腳投票,溜之大吉,終於甩掉了她。

現在也是,她是考慮林黛玉估計面子,不可能不收留無家可歸的她,要不影響名聲。把無家可歸的可憐親戚姑娘趕出去,這不只是尖酸刻薄就算了的評價,嚴重了,真是林黛玉剛才說的,會被人說“無情無義,六親不認”的。

對於待字閨中的林黛玉這是很壞的名聲,對終身大事都有影響的。

可是兔子急了也會蹬鷹,林黛玉當然愛惜自己的名聲,但是由己推人,也珍惜紫鵑的名節,尤其現在李大人的求婚,讓林黛玉覺得紫鵑能有一個很好的婚姻的時候,寧可自己擔著罵名,也不能毀了紫鵑的前程啊。

林黛玉是個善良的女子,但是對史湘雲能善良,當然對紫鵑能更好。這個就是個取捨問題。

其實根子裡還是林黛玉和史湘雲對紫鵑的定位問題。

在史湘雲眼裡,就算她們現在住的是紫鵑的房子,花費就算是林黛玉的錢,也得靠紫鵑去取,但是史湘雲看了,紫鵑還就是個大丫環,家生的奴才。為了主人赴湯蹈火都是應該的,不好說貢獻房子給主人居住,就是貢獻生命,也是她的榮幸。

林黛玉當年把紫鵑的身契交給她的時候,就已經是不在把她當做丫鬟,而是當做姐妹了。不忍不會驅使她的意思。能在放了紫鵑自由,知道紫鵑徹底脫籍,自己對紫鵑毫無約束的情況下,把全部身家相托的信任,真是把紫鵑當作親人了。

於是的結果是,史湘雲認為林黛玉會考慮自己的名聲,所以她不會因為侮辱紫鵑而有嚴重後果;但是林黛玉卻寧可背上無情的名聲,也不能容忍她敗壞紫鵑的名節。

史湘雲發現事情失去了控制,就又失聲痛哭起來,她真的無處可去。

要說史湘雲不傻,當然知道退婚要給賠償的,可是她根本不想退婚,所以才不爭取賠償的,如果要了賠償,就徹底失去這門婚事了。

可是現在衛家表示退婚之事,通知她一聲就已經仁至義盡了,衛若蘭她有找不到,她這樣算什麼?退了婚沒有?雖然衛家把庚帖都扔在她面前了,她還是自欺欺人的不相信這就算退婚了。

不是因為公主病到這個地步了,完全是她必須抓住這門親事。正因為頭腦清醒,所以她知道她現在的情況萬萬不可能再有這樣一門親事了,所以她本能的拒絕放手。

其實她也不知道她找衛若蘭有什麼用,當衛家願意這門婚事的時候,衛若蘭就跑來退婚了,為此不惜離家出走,這個她是知道的。她找到衛若蘭能怎麼樣?求他不要退婚?吸引他不捨得退婚?顯然都不可能。

林黛玉看了一眼哭啼的史湘雲,沒說什麼就進了房間。紫鵑就想著是不是應該出去表示一下憤怒之情?或者這種事,越描越黑?但是不說什麼算不算預設?

而傍邊義憤填膺的春枝說:“什麼人啊!紫鵑姐姐真應該嫁給那個衛家公子,氣死她才好!”

“春枝,你氣糊塗了。”紫鵑很冷靜的說。

春枝也不是真瘋了,只是氣急了一說,於是自己不好意思的圓場說:“算了,衛家的人都這幅樣子,誰嫁到他家也不好過的。

說什麼富貴,可是連個賠償銀子都不給。雖然現在是史家出了事,史湘雲成了麻煩,退婚也不是不對的,就算是女方過失退婚吧,可是史湘雲這個樣子了,也該給點銀子表示一下啊。這樣的人家不嫁也罷。”

紫鵑聽了不著邊際的想,我要嫁給衛若蘭的話,只有私奔一條路,他被家族除名,根本沒有進衛家門,和衛家人打交道的機會。

這件事,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