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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大黃為首的盜竊團伙說謊;再一個是“老頭”是個大貪官,丟了20萬他也認了,就是不想讓別人知道,掩蓋了,而且他可以動用權利消除痕跡。
但是仔細一想又都不對。大黃他們三個人是分開審的,根本沒有串供的機會,但是他們的供詞出入不大,基本上是一致的。(有的慣犯會事先串供,規定好一旦被抓應該怎麼說,但是大黃團伙不像)
或者“老頭”真的是貪官?
可是能夠把一個新建小區的作業隨意改動一定不是個小人物,那麼市裡這幾個頭頭腦腦最喜歡的就是在電視裡拋頭露面(就這麼幾個人,不是這會議就是那會議,天天在本市新聞裡晃來晃去煩死人了!)大黃他們三個人那天與老頭有近半個小時的接觸,看到能認不出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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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想右想沒有結果,大黃他們沒有案底,拘留時間不能太長,只好上交市刑警隊處理。按說這夥人認罪態度這麼好(包括小剛,小聰明等強Jian案犯),總應該查出點成果才對;但是凡是大黃他們交待的都查不出實據;現在審案都按無罪推斷,邏輯上講得通,但是沒有物證還是不行。
最後小剛算是組織賣淫,情節較輕,三年;小聰明強Jian未遂,兩年;大黃定了個嫖娼,刑拘七天(審訊用的),罰款兩百;其他人都無罪釋放了。
最冤枉的是楊翠雲,被如此侮辱不說,因為收了人家兩千塊錢給爹治病,結果給定了個賣淫罪,要送去勞教。這事情可咋辦?更傷心的是一個打工妹怎麼能和公檢法對抗?走投無路。幸虧有好心人告訴她:“上訴,上訪,上吊都沒有用;有人很多年了都沒有結果。你最好找市婦聯試試。”
婦聯一聽就炸了。婦聯很生氣,後果很嚴重。婦聯說你們法院辦的這叫什麼即把案子啊!受害人還要被判刑,你們是不是有毛病啊?立刻發文報到市人大申辯。
市人大平時沒啥事,正想找點不疼不養的小麻煩呢,不然怎麼知道市裡還有一個光吃飯不幹活的人代會?但是又不能惹到市領導,看到報告裡說的都是沒有背景的小人物,正中下懷,馬上抗訴。
法院一看,呦,哥們來頭不小啊,婦聯、人大全出動了。咱不碰這個黴頭,索性把案子整個都批迴刑偵隊補充偵查。
刑偵隊接到批文說了:哦,立功受獎的時候不給我們,現在擦屁股找我們了?不管,送回原派出所辦理。
姐夫這回慘了,派出所就這兩個人能幹什麼?姐夫只好找開發區分局想辦法。局裡明白是刑警隊不高興,刁難人。不過姐夫在這,刑警隊確實也不好接。這時正好有一個名額,就把姐夫送到警校工作去了。很多人拼命的立功想擠進警校擠不進去,現在機會自己送上門來了,人算不如天算啊!
派出所原辦案人員走了,剩下的人手不夠,刑警隊只好接過案子繼續查。一查還真查出問題來了。
原來匯給楊翠雲的兩千元人民幣根本不是小剛給的,不能算作嫖資。之所以以為是小剛給的錢不過是小聰明的騙人把戲。空口無憑,根本不能當作證據。刑偵隊找到原始的匯款單,上面匯款人一欄明明白白的寫著楊翠雲老闆的名字。
這還不算,楊翠雲出事後老闆還專門派人到楊父所在的醫院看望。送補品,換病房不說,還把後發生的所有費用都補交了,臨走又拍下三千元人民幣。警察去調查,人家不當活雷鋒,全都認可了。
這下不禁警察,楊翠雲也傻了,男朋友拿她當作搖錢樹,讓她赤身裸體的暴露在那麼多男人面前任其輪姦,許下的是空頭支票不說,還冒名頂替充好人;而為富不仁的老闆卻如此的體貼,關懷!她閱世不深,只是覺得世上人情冷暖真是好壞難辨啊。
沒有嫖資就不算賣淫,只能算通姦,這是常識。不過當事人在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