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會被徹底壓制和扼殺。

1984年,在浙江某鄉鎮,一家電子元件廠成立了。這是一家鄉鎮企業。二十多年以後,這個當年小小的鄉鎮企業已經發展成為龐大的上市股份公司,總資產超過20億元,擁有員工超過3000人,是中國電子行業百強企業之一。

從時間上來看,這家公司的發展可以說是和中國的改革開放同步進行的。今天,這家公司基本已經可以像一家正常商業公司那樣經營管理了,但是,能夠到達這一步並不簡單。看似正常普通的狀態實際上是在克服了很多政府管制以後才獲得的。書包 網 。 想看書來

當代中國(9)

鄉鎮企業本身正是特定時代的產物。在正常的市場中,並無所謂鄉鎮企業、城市企業、農村企業等等的區分。企業就是企業。一幫人聚在一起,組成一個意在盈利的組織,履行一些法定登記手續,這就是一個企業。中國的鄉鎮企業實際上是指那些身份為農民的人在大中城市以外所創辦的企業。這種特徵當然沒有什麼經濟上的意義,僅僅是某些特定法律法規,比如城鄉分治的戶籍制度的產物。

根據成立註冊時的登記資料,浙江這家電子元件廠的主辦者是當地鎮政府下轄的一家工業公司。瞭解那個時代的人都知道,不能根據這種紙面上的資訊來判斷企業真正的所有者。在那個時代,私營企業還屬於違禁之物,許多實際上是私人創辦的企業不得不去尋找一個名義上的主辦者,並把自己的企業定性為集體企業。

這家電子元件廠也不例外。雖然它完全由私人創辦,但不得不以集體企業的面目出現。註冊資金80多萬元,來自於企業創辦者從銀行借來的貸款,鎮政府並沒有任何的實際投資,但鎮政府擁有這家企業的所有權。當然,創辦企業的那個人擁有經營權。

這種集體企業的局面一直持續到了1993年。這期間,這家企業實際上處於所有權不清楚的狀態。但是,法律規定是一回事,實際權利分配又是另一回事。由於企業創辦者在企業中不可替代的核心關鍵作用,他的法律身份雖然僅僅是一個經理,但他實際上和企業所有者沒有什麼區別,他也正像真正的老闆那樣對企業進行經營管理。法律上的所有人——鎮政府——實際上不可能干涉企業的內部事務。也正是由於這種情況,企業在這期間取得了快速的發展。

到了1993年,國內出現了一些新形勢。這時,浙江等地的私營經濟已經漸成氣候,在當地的經濟總量中佔了重要的比例,有的地區甚至超過了90%。雖然這些私營經濟打著各種各樣的掩蓋性的名義,但他們畢竟不是傳統意義上的公有經濟。於是,出現了意識形態方面的麻煩。一些地方政府因此承受到了越來越大的政治壓力。

為了擺脫政治壓力,大家紛紛去找解決的辦法。有人翻憲法,發現合作經濟也是公有經濟的一種。好,應對辦法有了,那就是把事實上的私營經濟稱為股份制合作經濟,並將其劃入公有經濟的範圍。這就為私營經濟找到了意識形態方面的保護傘,這方面的問題也就不存在了。這個方法看來得到了各方面的認可,於是,在地方政府的大力推動下,從浙江等私營經濟發達的地區開始,股份制合作企業很快在全國得到了推廣。那些原來戴著集體經濟“帽子”的私營企業也紛紛藉機“摘帽”。真正創辦、經營企業的人開始從法律意義上掌握企業的所有權了。

雖然有了改變的機會,但是,政府在企業所有制方面的管制並沒有全部消失,企業家想要一下子得到企業所有權還是不可能的。怎麼辦呢?解決辦法就是在“合作”這個概念上做文章。電子元件廠首先改名為有限公司,然後劃分了股權。按照劃分方案,原來擁有100%所有權的鎮政府擁有36%的股權,另外重要的一塊是所謂“職工集體股”,佔50%的股份。企業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