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4章 以力服人(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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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愛卿都起來吧,朕並非嗜殺,然法不容情。做為朝廷勳貴,如不能上報皇恩、下撫黎民,只知道為了自家利益錙銖必較,甚至大逆不道弒殺君父,留著又有何用呢,難不成朕要向大明百姓親手演示下什麼叫官官相護
至於說他們的祖輩為大明立過功,自然要寫入史書、千古留名。但並不能作為子孫的庇護,更沒有功過相抵一說。
反倒是知法犯法該罪加一等,將其滿門賜死,免去示眾,但禍及三族,抄家苦役,遇赦不宥。大理寺、刑部、都御史,朕如此處置可合乎律法”
當學生的在歸化城甩開破嘴忽悠順義王,當老師的坐鎮養心殿,面對有資格參加御前會議的朝中肱股,嘴皮子同樣沒閒著。站在法律的制高點上,力排眾議,上嘴皮一碰下嘴皮,又把四家頂級勳貴連根剷除得一乾二淨。
在興和之戰的官方戰報裡,關於張秉忠及其麾下三衛兵將全體陣亡的理由是護駕出塞、臨戰脫逃,被蒙古大軍趁機圍殲。
事後又連累到家族以及部屬共計四百多口,全部被御馬監勇士和孫承宗部所緝拿歸案。但在押解入京的路上發生了譁變,押送的陸軍不得已開槍射殺,沒有活口。
在百姓眼中,這事兒處理得並無不妥。邊關將領臨陣逃脫本就是死罪,再加上被出賣的又是皇帝,禍及家族也很合理。死了就死了,沒人會為他們喊冤。
可是到了朝堂之中就沒這麼簡單了,只要智商沒全掉線,是個官員就能看出這份戰報漏洞百出。
張秉忠就算真的臨陣逃脫了,也真被蒙古大軍圍剿了,他率領的三衛邊軍可都是大同衛精銳,怎麼可能一個都沒跑出來呢。且事後也沒有打掃戰場的詳細記錄,只說是大軍開拔來不及處理,與蒙古屍首一起焚燒就地掩埋了。
而家眷在押解途中譁變再遭滅門就更說不通了,那可是能以五千對幾萬不落下風的陸軍,鎮壓幾百口子老幼婦孺還用得著大動干戈一個不剩
但還沒等他們發出疑問,各部尚書和內閣大學士們就在御前會議上看到了幾十份口供,然後疑問就都解開了,也都閉口不談了。
張秉忠死不足惜,他居然勾結蒙古人率部圍攻皇帝御駕,打算再來次土木堡之變。很顯然,計劃沒成功,連帶著多位蒙古首領和大明勳貴,包括他自己,全被陸軍給陣斬了。
但做不到死無對證,除了多名大同邊軍將領被俘之外,還有很多位蒙古將領也同時被俘。他們都知道大致詳情,最要命的是在歸化城素囊臺吉家中搜出了雙方往來信件,百分百證據確鑿。
皇帝之所以編造了兵敗身死的謊言,抹去了謀逆情節,除了家醜不願外揚,更多的還是為了穩定,不想因此引發邊軍將領人人自危。
如此處理並無不妥,很符合朝廷上下的利益,也沒人打算給張秉忠鳴冤。但除了張秉忠之外,還有四位朝中勳貴也被牽扯其中,這就讓朝臣們無法坐視不理了。
如果開了這個口子,任由皇帝破壞規矩肆意妄為,今天倒黴的可能是勳貴,明天倒黴的就可能是朝臣了。這不是政見不同的問題,而是維護體系正常運轉,保護大多數官員利益的問題。
魏國公徐宏基、英國公張維賢、永康侯徐應坤、新建伯王承勳,這四位中有兩位是一等一的公爵,而魏國公一家更是地位崇高,與異姓王待遇相同。
《皇明祖訓》是太祖皇帝為子孫後代寫的家規,屬於皇族的家法,但其中包含了五家外姓。魏國公徐達、曹國公李文忠、信國公湯河、西平候沐英、武定侯郭瑛。
也就是說這五家勳貴被朱元璋視作家人,既然受到了皇族家法的約束,自然也要享受皇族的福利。
所謂禮法,並不是見面打招呼、吃穿住行的規制這麼簡單,它是一整套社會行為規範,以此將人分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