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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真的。
六年後地下停車場的相遇,並不在我的設計之中,但正因為那晚,才能讓我更快地接近段敘初身邊。
我猜到段敘初能掌控我的一切是因為他的下屬必定在暗中監視我,所以我做了一場又一場的戲給他看,讓他誤以為我是真的走投無路,我是被逼才選擇做他的地下情人。
我每次的反抗和逃離,也僅僅只是為了讓這場戲看起來更加逼真,包括晶片事件裡,我故意沒有把晶片帶去給裴言嶠,我被榮膺綁架,就是為了取得他的信任,以及他的真情流露。
他一次次淪陷,一步步走入我的陷阱裡,我能感覺到他的意亂情迷和越來越深的眷戀,而我更是入了戲中,用生命去演繹。
我自以為我演技高明,欺騙了段敘初,更欺騙了我自己。
直到他跳下海的那一刻,我才後知後覺地看清自己的心,我才知道自己有多愚蠢,對他明明早已無法自拔,卻還在自欺欺人。
原來我愛他,早已入骨髓,融於血液中。
那晚他丟下囡囡一個人在家,半夜三更來到海邊小屋子後他上床抱住我,讓我不要生囡囡的氣,也不要自己氣自己;他抱我起來,在深夜給我煮了一碗麵,忍住淚吃麵的那一刻,即便我仍舊不知道當年我女兒慘死事件的真相,我還是決定放下所有仇恨,從此全心全意地愛他。
所以那晚之後我撤掉了裝在房間裡的針孔攝像頭,然後放在包裡,第二天去醫院看望蔚墨樺。
所以當我在電視牆上看到那段影片時,我唯一能想到的只有蔚墨樺,並且做出了以下推斷。
其實他早已醒了過來,至於醒來的具體時間,我無從得知,那天我去醫院,一個人在病房陪他,在我短暫離開的一段時間裡,他翻過我的包,調換了我包裡的針孔攝像頭,而他究竟是從哪裡弄來的另外一個攝像頭,我只能推測在醫護人員中有跟他裡應外合的人,也就是所謂的奸細。
事實也證明我是對的。
當我在病房門外聽到段敘初和蔚墨樺的那一番對話時,我才真正確定我是真的誤會段敘初了,但是一切都已經晚了。
影片曝光後,段敘初在車子裡罵我婊子,我沒有理由、也不想反駁,影片確實是我拍下來的,整件事情確實跟我脫不了干係。
畢竟我起初接近他,確實存有報復之心——讓他真正愛上我,我再拋棄他,讓他也嚐嚐心痛的滋味。
然而當知道他的經歷,他也愛著我,他疼愛到極致的囡囡竟然就是我和他的女兒時,當那天他紅著眼睛沙啞地問我為什麼踐踏他的感情時,我才發覺更痛的那個人是我,那一刻我也生不如死。
我一個人攬下所有的過錯,除了是因為不得不保護蔚墨樺外,最大的原因其實是我愧對段敘初,我這樣陷害他,早已不配得到他的真心,不配擁有他的柔情和寵愛,我寧願他掐死我。
但他沒有這樣做,他更在乎的是我究竟愛不愛他,他說只要我愛他,無論我做過什麼,我有什麼苦衷,只要我一句話,他可以原諒所有,當一切都沒有發生過。
那一刻他通紅的雙眼裡閃過淚光,深深地刻在我的腦海裡,我每時每秒都會想起來,心像撕裂了一樣,就像他拿起那把刀子讓我捅入他的心臟時,其實那一瞬間我更想殺了我自己。
我相信若是我把一切都告訴他了,他一定會不計前嫌,會一如既往地愛我。
“但是段敘初,你能原諒我,我卻不能原諒我自己。
我恨我自己,恨不得以死償還我對你的傷害。
在我絕食時,我並不是逼你放過我,而是我真的沒有再活下去的念頭。
在你折磨我時,我甘願死在你的身下;你拽著我走向大海里時,我寧願你讓我溺死在海水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