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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你們去準備東西吧,我想盡快出發!”暗夜強行壓抑著心中的怒氣揮了揮手,不能再等下去了,二代喪屍眼中秦大美人這兩天過得可是滋潤的不得了,對那個小崽子好得讓人眼紅!
“王~~”
洪豔張了張嘴還想說些什麼,吳建見狀急忙拉著她的胳膊離開了屋子。
“它現在正在氣頭上,你不要命了!”出了別墅後走了好遠,吳建才放開洪豔的胳膊。
“吳哥,你不是不知道,我在人類社會有個能量很大的敵人啊!現在各個基地都貼滿了通緝令,一露面還不被人抓了領賞啊!”洪豔不是不想重新重到文明社會,可也得能回才行啊!
“你怕什麼,頂頭的可是喪屍王!現在各個基地都被喪屍嚇壞了,誰敢動你!”吳建卻不這麼想,他對暗夜可是信心十足啊。
洪豔轉念一想,是啊,她現在可是有後臺的人物,應該是別人怕她,而不是她怕別人!
“吳哥,咱們快回去收拾行禮,半小時後來這裡集合吧!”想通後,洪豔歡快的回家去收拾收拾,要出門了,總得打扮的漂漂亮亮吧!
“苗疆,來,張嘴,啊嗚~~”秦大美人笑眯眯的用勺子舀了一口米飯,故意逗著仰著小臉可憐巴巴看他的小娃娃。
可愛的苗疆小妹妹為難的皺著淺淡的細眉,為什麼不能把勺子直接給她呢,叔叔餵飯的速度好慢!可是,肚肚好餓呀,苗疆妹妹最後還是飛快的張大了嘴巴,天大地大肚子最大,還是先填肚子再說。
勺子上的米飯被小傢伙一口收拾掉,感應到上面傳來的輕微力道,秦大美人樂開了花。
他一直好奇,明明街道上的乞兒多的是,為什麼會對這個小女孩另眼相看。心裡總有一種非常奇怪的感覺,彷彿這孩子和他血脈相連似的。趁孩子不注意,他悄悄的從她耳朵尖上取了點血,用術法一試,秦大美人驚奇的發現,兩人之間竟然有著共同的血脈!恍惚間,他想起入師門前,俗世好像還有個失散的同胞弟弟!而他的姓氏是拜師後隨師姓,本姓為——苗!
苗疆恐怕是他在俗世家族的唯一後人!
修仙之人血脈極難傳承,猛然間得知自己有個後輩,秦大美人的愣了一會後,摟著苗疆久久不肯放手。
沒事沒事,老祖宗回來了,你不會再受苦,不會再捱餓!今後你就是老祖宗的手心裡的寶貝蛋,世間的任何苦難都不會再降臨在你身上!秦大美人抱著小小的孩子,心中暗下決心。
按說秦大美人的大本營在綠石基地,再說他的身體也不好,就這幾天都暈了好多次,有了苗疆後,應該帶著孩子回去才是正事。
但作為從街邊的小乞兒爬到魔門至尊的狠人,他深知喪屍基地並不是一個能讓孩子安全成長的好地方,只暗夜一個,吹口氣就能把她弄死!養了暗夜三年多,那孩子可不是一個好性子,它根本容不得自己身邊出現另一個搶奪他注意力的人和物!
師徒二人森林中流浪的時候,秦大美人曾經養過一隻及其漂亮可愛的小白兔。突然有一天,那隻兔子消失不見,暗夜還不停的安慰他說,兔子一定是貪玩跑到其他地方了。但秦大美人卻敏銳的察覺出小喪屍身上那極其清淡的血腥味,趁著暗夜睡著的時候,他用白兔身上的毛掐了個尋物訣,最後從很遠的地方吧兔子挖了出來。
如果不是尋物訣再三確認那是原主,秦大美人根本不敢相信那攤爛糊糊的泥狀物會是在他懷裡撒嬌的小白兔。喪屍本性兇殘,暗夜作為其中的王者,性情更是反覆無常,凡是它不在意的東西,就和腳底下的泥,路邊的石頭一般,那都是可以隨意毀滅的消耗品,根本不會放在眼裡!
以前一隻白兔就能讓尚在幼年的暗夜發狂,一旦它發現苗疆的存在,肯定不會善罷甘休,即使秦大美人看的再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