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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的心思,只能一直憋在心裡,每日修煉。
而遇到冥瑟之後,得知冥瑟經常來到凡界,他便被她吸引了。
冥瑟是魔族之人,經常來凡界,能幹的什麼好事?
靈淵不願深想,冥瑟也不會去說,兩人就這樣走到了一起。
他們找了一個繁華的城市,身上沒有凡界用的銀子,冥瑟直接帶著靈淵去有錢人家偷。
對於這樣的行為,靈淵並不覺得有什麼,他想,自己是神仙,凡人的東西,能得到他這個神仙的青睞,是他們的福氣。
於是等冥瑟偷了一次之後,他也加入了偷的行列。
還覺得這樣很刺激,很爽。
被偷的人家:不!我很不爽!
靈淵和冥瑟用偷來的銀子,買了一棟大宅子,然後又買了一些下人幫他們幹活。
這種日子,靈淵覺得很新奇。
在仙界,他一直要侍奉師傅,很多事情都要他來做,其實他很厭煩。
現在別人伺候他,靈淵莫名很高興。
買了宅子,又買各種好看的衣裳,有趣的玩具,兩人還入鄉隨俗,跟凡界一樣,成了個親。
因為沒有親朋好友,他們兩人就在宅子裡,穿著大紅衣裳,拜了天地。
靈淵覺得,這輩子真的值了。
日子,就該這樣過。
冥瑟來自魔族,行事乖張,自己高興,怎麼樣都行。
他們以為靈淺死了,不會有人來找到他們的,所以在凡界大肆使用法力,遇到不順眼的人,就用法力解決,被人發現了,不是解決掉,就是抹掉他們的記憶。
他們過得肆意,卻讓旁人為他們的肆意買單。
靈淵一出生就是神仙,根本不知道人間疾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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