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到暫時不需要,這樣對你和對工作室其實也有不少好處,所以還是先拖一下再說。”

鄭曉亦就說道:“具體還是看你怎麼想了,如果還不想暴露身份,那我們可以發個宣告勸勸她們,不過也不一定有用就是了。”

“對了,還有個東西給你看。”

鄭曉亦將頭髮吹乾之後走回房間,從裡面拿出了兩張專輯遞給張耀,張耀接過來一看就呆掉了,專輯封面寫著大大的y,前面有元素兩個小字,跟封面的顏色還很近,不注意看的話完全看不出來。

“這是什麼,盜版?沒人敢做這種事情的吧?”

張耀驚呆了,說道:“我什麼是發行過一張叫元素的專輯了,法律對打擊盜版那麼嚴苛,居然還有人敢這麼幹,作死啊這是。”

“不是盜版,你看看那些曲目。”

鄭曉亦給出提醒,張耀翻過來一看,專輯一共十二首歌,每個名字他都沒有聽說過,鄭曉亦就接著說道:“這兩張唱片是渾水摸魚的,天知道這個歌手是叫元素,專輯名叫y,還是直接叫元素y。”

再看看另外那張專輯,果然玩的是同樣的把戲,張耀徹底無語,說道:“這些人還要不要臉,居然用誤導歌迷的方式來賣專輯,這不是坑爹麼。”

“已經有不少人上當,網上已經是罵聲一片,不過這兩家唱片公司和歌手都否認了。”

鄭曉亦攤攤手,說道:“你也應該清楚的,這就是娛樂圈。”

“還真是什麼破事兒都有。”

張耀揉揉鼻子嘟喃一聲,接著說道:“既然已經被歌迷拆穿,那應該不會再有歌迷上當了,這倒是讓我欣慰了很多。不過這算不算侵權,能不能告他們?”

“我正有這樣的準備,不過能不能打贏官司難說。”

鄭曉亦就說道:“我諮詢過律師,他們說之前沒有這樣的案列,而且也難以界定,到底算不算侵權還要看法官的判斷,不過以對著作權的扶持程度來看,贏的機會還是很大的。”

張耀若有所思的點點頭,這種難以界定的案件,可判可不判似乎都對,就要看大環境如何了,以這個時空對版權保護的力度要勝出的確並不太困難。

鄭曉亦接著就道:“這種事情,不管官司能不能打贏我們都得做出行動,這是表示不滿,也是給歌迷一個交代,畢竟有歌迷受騙了。”

“我也這樣想,那麼抓緊請律師吧。”

張耀說著眼睛一亮,接著道:“唉,或許我們可以將媒體和歌迷的注意力轉移到這上面來,這樣的話y計劃應該就不會繼續下去了。”

“本來嘛,這事情本來就是靠著網路聯絡,然後媒體進行推波助瀾,如果媒體有其他新聞可以報道,網友的注意力也被吸引,應該就組織不起來了吧?”

“你太小看歌迷的熱情了。”

鄭曉亦就說道:“事實上,兩天前我已經對這事兒發表了宣告,給這兩家唱片公司發去了律師函,也得到了歌迷媒體的支援,不過注意力並沒有被轉移,所以你還是做好公開身份的準備吧。”

“真的假的?”

張耀還是覺得不可思議,鄭曉亦就說道:“y計劃是在網上發起沒錯,不過歌迷早已經用手機口信分割槽域聯合在了一起,哪是那麼容易就可以糊弄過去的。”

張耀突然想起星野明日香,y計劃不僅劃分了區域,而且每個參與計劃的人還有編號,這種態度貌似還真不是能簡單糊弄過去。

“曉亦姐,我突然有個想法。”

張耀眼睛一亮,說道:“不管要不要表露身份,遇到這種事情也是必須表態的,我想盡快發單曲。嗯,明天上午有事,就下午錄音好了。”

“發單曲跟表態有什麼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