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軍隊依舊絕對的支援陳漢。

就在‘階梯式農稅’被推出來的同時,陳漢還出臺了一樣‘特殊’政策。關於農場的!

這一政策算是對前者的一種補充。這也是陳鳴提出的一個‘創新’!

在陳鳴的‘提議’裡,‘農場’是一種有別於通常耕種田畝的存在,更準確的說,它應該是一種變異的‘種植園經濟’。雖然中國現在的‘農場’與西方的種植園是完全兩個概念,前者甚至就不具備成為種植園的先天條件。

但是名字這東西不就是一個代號麼?陳鳴就是堅定的把一樣的東西劃成了不一樣的兩截。他賦予了‘農場’一種‘經濟’的光環。農場裡沒有佃戶,只有傭工,農場一切向著經濟著眼。

這就跟種植園經濟有些類似,但形式上又有很大不同。

因為在陳鳴的設想中,未來之中國的農業發展,完全不同於上輩子的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而是歐美農業那般的農場經濟。當復漢軍的腳步佔領南洋,登上北美的時候,中國會有超出陳鳴上輩子數倍的田地總量來耕種。

而且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太束縛勞動力了不是?

這個時空的中國日後會成為地球上最強大的國家,農業上也必會是世界上最早引入機械化的國度。那時候隨著社會、科技的發展,農場必然會‘淘汰’出大批的勞動力,因為後者的身份不再是佃戶,而是僱工麼,這些人正好可以補充入工業發展的大浪潮中。

他不知道史上歐美各國的工農發展是怎麼樣的,但在陳鳴的設想中,以他所掌握的知識來看,他覺得還很合理的。

在社會科技發展還沒有進入到一個相對高的程度的時候,大量的富餘人口可以被‘農場’所養活;而等到社會從蒸汽時代進入到電氣時代,隨著一系列農用機械的發明,農場主自己追求最大利益化的程序裡,就會主動地用機器來淘汰一批批的僱工。為新時代工業發展的浪潮提供大量的勞動力。這很和諧不是麼?

陳鳴很明白的將‘農場’放到了資本的一邊,資本就是為了追求利潤而存在,農場要求它的所有產出在扣除各項資本和勞動力投入成本之後,還要有利潤,如此才能夠繼續生存下去。然而對於佃戶而言,即便他們在扣除各項資本投入和勞動力成本之後已經沒有“利潤”,但是由於家庭農業的勞動者仍然獲得了作為工人的“工資”,因此仍然可以繼續生存,並且會極大地排擠僱傭經營農場。即使這種生存往往是以更多的勞動、接受更低的勞動報酬和更低的生活水平為代價的,那也注意成為一個大大的絆腳石。

怎麼辦呢?

陳鳴的解決辦法就是用‘農稅’來拉偏架。

雖然這麼做挺不公平的,但為了消滅‘佃戶’,陳鳴也只能這麼做了。【有異議的歡迎大家提出來啊,一切為了‘合理’!】

所謂的特殊條例就是:民間自發的組成百畝以上的農場公司【就比如之前的生產隊】,在農稅的繳納上可享受更優惠的二十五稅一之標準。

實際上陳惠和陳鳴的這兩個政策推出後,在一定程度上還減少了陳漢在農稅上的收入。因為軍隊、官員,乃至一部分地主,他們現在手中所擁有的‘土地’的表現形式軍民公司的股份,那就是最明顯的‘農場’經濟模式麼。然後就是對於農場用地的一系列規定,對於農場用地和佃戶租地有著十分清晰的規定,絕對‘水火不相容’。

這件事上,陳鳴就是用讓利把軍隊和政府還有一部分地主牢牢的綁在自己的戰車上,然後他就什麼也不怕了。

雖然不知道朝中的大臣們對此事是否真正的贊同,但用腳趾頭想也知道,他們的第一個反應並不是反對,而是回到家中立刻申請註冊農場公司。

時間已經快要進入西十九世紀了,現在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