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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稅發票,抵扣應繳的增值稅。據統計,從2002 年6月至2004 年8 月,她利用這種方式,走私貨物案值億元,偷逃稅款1 084 萬元。
李某說,A 公司被海關一舉查獲,主犯陳某被抓獲後,她擔心罪行敗露,開始夾著尾巴做人,但還是被抓捕了。
抓團伙 連破一般貿易走私大案(5)
兵分三路巧取證破億元大案
2004 年3 月,商品價格資訊處發現一個不正常的資訊:A 公司代理進口日本產JUKI 牌、我國臺灣地區產SIRUBA (銀箭) 牌工業縫紉機機頭(不帶電機) 及零配件的價格,與國內其他口岸進口的同類商品的價格相比偏低。這條資訊很快傳遞到深圳海關駐經濟特區辦事處,深圳海關駐特區辦事處根據這條資訊進行調查,發現A 公司進口的JUKI 牌縫紉機機頭,與國內其他口岸進口的同類商品的價格相比較,差異很大。
深圳海關駐特區辦事處關員對A 公司進行調查時,公司總經理蘇某一口否認代理進口其他公司貨物,稱只是銷售給深圳B 機電公司工業縫紉機機頭,卻不願提供進出口資料。
對B 機電公司進行調查時,從會計憑證上發現A 公司開具的增值稅發票上有“JUKI 牌工業縫紉機機頭”名稱,財務人員在旁邊注了一行小字———“這是什麼東西?”總經理陳某解釋說,從來沒有進過這種東西,不知道是什麼。
這一回答,令海關人員感到奇怪。
在海關人員的要求下,陳某要求A 公司總經理蘇某來B機電公司解釋,蘇某死活不肯來。
如此低的申報價格,代理和銷售關係不明,當事公司總經理又不願解釋,說明其中有貓膩。海關人員進一步調查發現,A 公司從2002年9 月至2004 年3 月以低報價格的方式,共代理B 機電公司進口了144 臺SIRUBA 牌工業縫紉機機頭及1 486 臺馬達,案值人民幣萬元,涉嫌偷逃稅額萬元,同時,發現A 公司進口JUKI牌工業縫紉機機頭、SIRUBA 牌機頭和一批工業用縫紉機零配件,大量單證材料顯示存在瞞報價格。
海關正在調查時,A 公司有關人員全部逃走。
4 月22 日,深圳海關駐特區辦事處將案件移交給皇崗海關緝私分局。皇崗海關緝私分局與有關部門組成“4?24”專案組,開始偵查追逃。當天,緝私警察兵分三路,一路奔B 機電公司調取單證,一路奔A 公司搜查有關單證資料,一路將B 機電公司報關部主管劉某、財務部部長周某傳喚到深圳海關駐特區辦事處問話。由於A 公司人員已潛逃,劉、週二人認為無人對證,對民警的提問拒不交代。緝私警察利用劉某急於開脫、推卸責任的心理,出示證據,窮追猛打,經過18個小時的較量,劉某才交代了蘇某勾結B 機電公司顏某、劉某開辦A公司,低報價格走私SIRUBA 牌工業縫紉機機頭及零配件,將代理關係轉化成買賣關係,偽造報關單等騙取稅款。從劉某口中,還挖出A公司代理廣州某針車公司購進SIRUBA 牌、JUKI 牌工業縫紉機的情況。專案組立即前往廣州,抓獲廣州某針車公司法人易某及會計林某,並證實了A 公司代理該公司“包稅”進口SIRUBA 牌、JUKI 牌工業縫紉機的犯罪事實,同時,還了解到JUKI 牌縫紉機的實際收貨單位為南海的一家公司。
辦案人員意識到要偵破此案並不容易,一是實施低報價格與收貨的當事人不認識,只透過A 公司來聯絡;二是作案手段複雜,採用偽造報關資料、塗改海關關稅(代徵增值稅) 專用繳款書、包稅、盜用公司資料等多種手段,涉及大量需境外取證的事項。
能否追捕到在逃人員是破案的關鍵,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