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說:“這算什麼,想看麼?過會我表演給你看,保證叫你興奮、性奮。”

果然,萬人迷回座以後,譚力用手邊玩她的頭髮邊說,我給你盤個辮子。就把她的發繩解了下來。誰知道辮子編好以後,發繩不見了。

萬人迷撒嬌地說,“操它媽,它怎麼長腿跑了!我不管,你就得給我紮起來。萬人迷甩著頭髮,她飄逸的髮絲,把譚力魂都勾走了。譚力忍不住說:“你拿什麼操??”

萬人迷微微一笑,用手端著譚力的下巴含情脈脈地說:“老公,我用你的!不行麼?”

譚力向後仰了仰,把褲帶鬆開,淫笑著:“我用褲衩的皮筋兒,給你扎頭吧。”

“行,我就喜歡用你褲衩的皮筋,你給我吧………讓我遛鳥。”萬人迷說完就開始扒他的褲子。譚力嚇得趕緊把住褲腰帶。“不用你脫,我自己來。”

“小樣,想熊我,你還太嫩!告訴你,我和的酒比你喝的水還多!

不信?嘿嘿,把你*切開看看‘年輪’。”

芳芳見他們鬧騰得歡,也想來湊趣攪局,插了一句話取笑譚力道,他根本沒有,你的那玩意兒跟毛毛蟲似的早被抽空了。來,看我老公的錶針………直指12點。

萬人迷的自尊心彷彿受到了極大傷害,高聲回答道:

“胡說!不許你用細小的毛毛蟲侮辱我的老公!一點技術含量也沒有!”

然後一個鯉魚打挺站起來,對芳芳冷笑一聲:

“告訴你三隻腳的貓我沒見過,兩條腿的男人我見多了!你智商真低,你看你老公那‘超級毛王’樣,那玩意兒感情肯定小,根本就看不見!那玩意兒的營養都養草用了……”

於勇也不生氣,行,我沒有第三條腿,你敢不敢讓我捅捅?

“且,就你,別逗了,你那玩意兒跟臉皮一樣,皮厚得跟什麼似的,能硬起來才怪!”

萬人迷深情地看著譚力說道,

等我回家告訴咱媽,有人想用牙籤來扎我!

當肖博正目不轉睛看著他們胡鬧時,一隻手突然在他眼前晃動起來,肖博想投入地看節目,看也沒看,推開那手:“別搗亂,你幹什麼?”烏梅捂著嘴,皺了皺鼻子,乾咳了兩下;扇了扇煙:“真嗆人,你那麼入神地看什麼?,少兒不宜!”

肖博忽然想起身邊還有個大活人,她像個無人眷顧的小動物,人們都忽視了她的存在,好像一粒灰塵一樣。

肖博想,我倒想看你,你幹麼?看她們逗樂玩的,多開心!

多精彩的節目,就是花錢買票也看不到:“說我麼?笑話;我有那麼年輕麼?”

誰敢說你呀!我是說我自己。

你??

“嗯那,烏梅認真地點了點頭。

別裝純了,別告訴我,他們在摧殘毒害腐蝕你幼小的心靈,影響你身心正常發育,對你來說,頂多是拉不良少年下水。肖博心裡是這麼想的,但沒說出口來,“考你個問題,你知道裸陪最早起源於什麼朝代麼?”

“無聊”

“不知道就說不知道,知之為知之,不知為不知。告訴你,最早興起於商紂王,在酒池肉林中,裸男裸女混坐飲酒作樂。”

想想過去,皇帝三宮六院是*之首,傷風敗俗,而眾人不譴責,反倒縱容,替他選秀,供其淫樂,為什麼?權力!平民就不同了,你沒這資格………不能明目張膽,只能偷雞摸狗。

說實在的,僅僅是唱歌,那麼來歌廳這種地方也就沒什麼意思了,但是要想輕鬆放縱,尋歡作樂,那麼選擇歌廳就是正確的選擇。歌廳藏汙納垢,它能提供你所需要一切的土壤、場所:封閉的包房間裡,男女混坐,小姐為了給主人帶來消費,灌酒、勸酒,不計手段,無所不至其及地掏空客人的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