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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錯的多離譜。
同樣在我出專輯後,她纏著要見我。這一次我讓她滾,給了她一巴掌。她說:“我還會來的。
我看著她的眼睛,又不看了。擔心遲早會被路佳琪攻陷,到了那個時候我就會完全忘記立初那,忘記我第一個喜歡的女孩。我用立初那給我的錢買到了吉他。怎麼說呢?
路佳琪沒有放棄過,我如果能像路佳琪一樣就好了。我已經
在放孔明燈的時候,在吻立初那額頭的時候。我已經偷偷說了“立初那,我們交往吧。”
立初那,我們交往吧。
立初那,我們交往吧!
☆、後記
我用了五個月的時間,差不多是一個學期寫成了這本書。因為我的視力不是很好,所以想到了這個題材。
魯小卡去了美國,立初那和明崇逸回到了中國是我能想到的最好結局。
一本書的後記大約就是一個星期的時間,都是些不連續的東西。相當於一個小短片。去年的時候還是個2015級的高三生,將過幾個月就去看2016級大一新生了。
這是第一本真正意義的書,風格太陰鬱了些。
在寫上本書的後記時寫了這本書。從網站發文到投稿完成,用了七個月的時間。還是遠遠不夠的。也快二十歲了,可能到了那個歲數就沒有時間做這些業餘的事了。
如果真的有一輩子都不會忘懷的記憶,還是一直都就在這裡,沒有拿走過的。
想念的。
下決心是要把一點點的小紙片輸入電腦了。因為它們丟了,我就要找很久久。寫不出來關於愛的故事。隨筆時間好長,扔了找不到的小熊本,凌亂的字型。很後悔,幾年前的自己還會寫出“不留退路”的話。
曾經都遺忘了寂寞,不然18年過去了,聽說的感覺都沒有呢?學校的二模即將結束,還是悠閒地在老班眼皮子底下很得意,很開心的寫隨筆。看不下去的英語無法,石沉海底的心反射,找不到了。看了七堇年,我也想去走走。有野馬,沒有草原。
同桌寫,“聽說戀愛一次的人是幸福的。可是你還談了一次又一次。”我背過臉,很想說,跟著感覺走。長大就是,明白了一些東西堅持了不會得到,不會得到就不得到唄。一股子的衝動,心跳的聲音。
每本書裡都有一位影射的自己。陽光能扎進鋼管裡,傷害途經的飛鳥。眯著眼,咬蘋果,寫《隨亂雜章》這是第一個願望,還是原稿最真實。三模後忍住了馬虎,很有效的那篇文。給老大想說,“我想你了,姑娘。”別人的無意,你開始有意。沒錯,善良的我們會在天堂遇見。
立初那可以有很多的明崇逸。可是明崇逸只有一個立初那。
我很慶幸想了很多初那和魯小卡的故事。重複看著這些短篇,夜裡也能感動好久。寫了這篇後記,告訴他們。我沒有忘記他們。
第一章還是字數上都要有一段時間的思考。首先想到了立初那和魯小卡的名字,男主的名字在三章時才慢慢出來。在學校裡寫了一篇文章《我的臉紅勝過對你的告白》,“我沒有告白,不等於我不喜歡。況且這世上的真話本就不多,我的臉紅勝過告白。”寫完後覺得魯小卡就是這樣的心情吧。
臉紅其實就是喜歡。
我是經常的被老師逮住做壞事的人。我沒有自信他們能一直記得我,所以全部一笑帶過。
書裡的男主身上一定要有些我的影子,我很喜歡這部的男主。是哥哥型的溫暖。
在長篇開始挑戰了第一人稱,後來覺得短篇上我對人稱的把握更好一些。長篇做到雨露均霑才是。
去年暑假出了第一書,只過了一個週期。我想讓它過得更好點,所以故事比較長。喜歡沒有早自習的上午;喜歡可以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