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拖延,她才真的拖了一下下,錢就全部被沒收,一點都不公平。

葛依依把一切罪過都推給傅爾宣,罵他土匪沒良心,不還給她三元兩毛錢。但即使他肯歸還她三元兩毛錢,還是不夠,那本書要九大洋,足足是三倍。

……啊,煩死了!早知道她就多看幾場球賽,多贏一點錢,現在就不必傷腦筋了。

葛依依的邏輯觀念向來大有問題,就算她贏再多的錢,還是一樣會被沒收,結果只是更感慨而已。

下午四點……她要去哪裡找錢?除非是搶銀行——咦?有了!

葛依依的鬼點子特別多,這會兒她不知道又想到什麼奇怪的點子,兩手一拍,便興沖沖地跑回家去了。

她想到的點子很簡單,那就是賣東西。

只是這回她不賣洋行裡面的商品,改賣自己的,她要把傅爾宣送給她的一些別針啦!耳環啦!通通賣掉籌書款。

葛依依著實走了不少路,才回到洋樓收拾細軟,大包小包的扛到門口。

“依依,你要上哪兒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