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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病可不是信口開河的人,他這麼說自然有他的道理,連忙問道:“你怎麼這麼說?”
“你看那車上的吊飾啊。”霍去病皺眉看了我一眼,似乎為我沒有看到那麼明顯的東西而感到不解。
再一看,咦,還真是,車前頂吊飾是一坨憨態可掬的屎。
可車身顏色不對,車牌號碼也不對,光憑一個吊飾就說他是綁架慕容繡的車,這似乎也說不過去吧?
霍去病沉聲道:“車牌可以換,車的顏色可以噴,但車內的吊飾卻跟一個人的喜好有關,也很少有人會去注意這個。而且,還有一點最重要的,照片中那輛車的左前輪胎有一個痕跡,就好像被鋒利的東西切掉了一個小角,你再看看這輛車的左前輪胎。”
連忙看去,只見麵包車的左前輪胎上,還真有一塊小小的痕跡,如果不留意的話,就會忽略過去。
腦中第一個念頭就是衝過去,找到那個司機將其暴打,逼問他這是怎麼回事,轉念一想,那樣的話反而會打草驚蛇,還不如暗中跟蹤,見機行事。
當即叫老闆過來結賬,以免走的時候來不及,並順口問那輛紅色麵包車是誰的,燒烤攤老闆衝遠處兩個正在喝酒的小夥子努努嘴:“就是那個金毛開過來的。”
只見一個小夥子染著金黃的頭髮,另一個小夥子則是留著平頭,金毛青年神情激動的在說著什麼,那名平頭青年則是不停的點頭附和,似乎是那金毛青年的女朋友跟某有錢的大叔走了,金毛青年正在跟自己的小夥伴發洩不滿。
兩人腳旁邊放了七八個啤酒瓶,桌上也是一片狼藉,看來已經喝了好一會了。
跟霍去病又喝了一會酒,始終不見那倆小夥子起身,心中也是有些焦急起來,想了想,招呼了霍去病一聲,兩人提著啤酒就走過去坐在了他們身邊。
“喂,你們是誰?”金毛青年楞了一下,隨即語氣很是不善的看著我。
“同時天涯淪落人啊。”我一臉的悲慼:“他嗎的,老子也是剛被人給甩了,我的女朋友,居然跟一個比她大三十歲的老頭子走了。”
聽我這麼一說,金毛青年頓時一臉的憤慨,罵道:“草,這些該死的老男人!”
兩人你一句我一句,你一杯我一杯,很快就稱兄道弟起來,喝到酣暢的時候,我開口說道:“媽的,那個老男人有什麼了不起嘛,不就是有一輛車麼?老子也有一輛麵包車!”
金毛青年頓時哈哈大笑:“兄弟,還真是巧了,我也有一輛麵包車,喏,就是這輛!”一邊說,一邊指著紅色的麵包車。
“我的是白色的,比你這個好看。”我大著舌頭說道。
“哈哈,我的原先也是白色的,這兩天才噴成了紅色。”金毛青年怪笑道:“兄弟,我們倆真是太巧了,要不結拜兄弟吧?”
聽金毛青年這麼一說,旁邊的平頭青年頓時用力咳了一聲,隨即跟我們說道:“不好意思啊,他喝多了,我們得回去了。”說完,平頭青年就叫老闆結賬。
此時我已經能肯定這倆小夥子就是綁架慕容繡的兇手了,就算不是,這輛麵包車肯定是作案工具,絕對錯不了。
那金毛青年兀自大聲說道:“我沒醉,我還能喝!他嗎的,我要讓那賤貨後悔跟那野男人走,有錢就了不起麼?我要讓他傾家蕩產!”
平頭青年臉色變得越發的難堪,當即甩下兩百塊錢,也不要老闆找了,拖著金毛青年就往麵包車走。
“讓我喝!讓我喝!”金毛青年奮力掙扎著大喊大叫。
我跟霍去病回到了自己車上,待得平頭青年將車啟動後,我不急不慢的跟在了他們身後,現在晚上車燈閃爍的,倒也不怕會被他們發現我在跟蹤。
車一直開到雨花區的城鄉結合部,車停在一家三層樓的小賓館前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