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又把車開過來了,小默他不用車?”

“我把他送到音樂學院那邊才回來的,他跟一幫搞搖滾的混在一起,不到半夜散不了場。”

“搞搖滾的?!他們那幫人你可要注意點,吸毒,**,他們那圈子混亂的很啊!”

“媽,不用您操心,黑狗是個什麼樣的人我還不清楚嗎?他的心小的很,有了我一個,其他人都裝不進去了。至於毒品,他絕對不會碰的,一會兒我們買完東西,我還會過去的。”

這個時代,出名的搖滾歌手或者有自己的工作室,或者自己開酒吧,有自己的排練場所。不過王峰他們的樂隊雖然有了一些名氣,不過並沒有掙到多少錢,平時的排練,還是在音樂學院的一個偏僻角落。音樂學院的地址,也是他們樂隊的名字。

陳默沒有從屬於郎玉甫的記憶裡獲知王峰是什麼時候單飛的,不過,看到他們幾個人的窘迫,他也知道,幾個人分道揚鑣的時間不會太久了。

拿到樂譜之後,王峰就迫不及待地跟樂隊進行了合奏,雖然這首歌是他成熟期的作品,但是在現在這個時候,他只能感覺到這首歌給他帶來了無數的音樂靈感,卻不能掌握這種精髓。

這幾天來,為了給這首歌編曲,樂隊的幾個人已經爭執過無數次,從旋律上來說,這的確是一首非常成熟的歌曲,但是在編曲方面卻仍然有無數個可能。新增什麼樂器演奏,配樂的節奏爆發,風格,每一點都引來無數的爭執。

所以他們迫切希望陳默這個“原作者”來幫他們確定一下整體的格調,不讓這一曲精品變的平凡。但是陳默實際上只是竊取了這首歌,他對於這首歌唯一比別人熟悉的地方,就是這首歌引起他強烈的共鳴,他可以將自己的感受傳達給他們。

“論起在音樂方面的造詣,我跟你們都不能比,你們都是專業級別的,我只是業餘……”

王峰哈哈笑道:“拉倒吧,我們這些人都還是新手,談什麼造詣?!今天喊您過來,我們就是在一起互相交流,互相學習。磊子還沒有回來啊,買個水都去那麼久!”

話音未落,一大幫人就從外面走了進來將這間20平米的房間立刻就塞滿了。這裡面有好幾位都是那天晚上參加演唱會的大拿,王峰他們立刻忙活了起來,到旁邊的房間去借凳子,好一會兒,才安定了下來。

鄭軍笑著說道:“陳默,您這一下子在我們圈子裡可算是出名了,一個圈外人,竟然能夠拿出這樣一首成熟的歌曲,可是讓我們大為震驚啊,怎麼樣,有沒有興趣跟我們一起混?!”

陳默搖了搖頭笑道:“我雖然喜歡搖滾,但是我實際上喜歡的是搖滾所代表的生活態度,以及一些歌曲之中爆發出的情感。我自個兒的斤兩自個兒知道,實在不是吃這碗飯的人。”

王磊給每個人都發了一瓶冰凍的純淨水,他們樂隊的其他人很快就背來了四個排椅,在房間的另一邊靠牆邊擺下。

胖子老臧將他們都趕了過去,“這些我們自己來搞,你們趕快醞釀一下,我們來是聽歌的,不需要你們照顧。”

但是樂隊的第一次排練,雖然其他人都掌聲雷動,陳默卻覺得似乎缺少了一點什麼,這不僅僅是感情的爆發,更多的還是在編曲方面的不足。

王峰問道:“你覺得怎麼樣?!”所有人之中,他對陳默的意見最為重視,畢竟,陳默屬於是“作者”。

陳默搖了搖頭說道:“編曲方面還需要改善,這首歌的主線分為兩條,一條是對京城的熱愛,一條是對戀人的熱愛,你們現在把主要的感情都傾向於對戀人的感情,這就讓這首歌的格調降低了不少。”

“精闢,那麼你覺得那些方面需要改進的?!”

所以人都盯著陳默,讓他也有些不好意思了。“我個人認為,在主歌部分,應該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