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魏閹大權在握勢不可犯,就大洪尊下而言,唯有一去!難道非要等到被削職?…… 黃的信送出後,一直沒有迴音,也沒有聽到楊漣的任何動靜,於是黃又專門請李應升去楊漣府中,再一次勸說楊告假回鄉,然而楊漣仍執意留京。……

不久,皇帝又下諭催促廷推總憲一事,這一次趙南星毫不猶豫提出了門生高攀龍。刑部右侍郎高攀龍推辭說:“老師與弟子分掌吏部和都察院,容易貽人口舌,被視為門戶朋黨。” 吏科都給事魏大中不以為然說:“你是朝臣們廷推出來的,倘若皇上不批,我們會集體廷爭的!”御史袁化中也勸說道:“此天下大事,高老先生怎麼可以因避嫌而不顧呢 ?”

推薦高的奏疏報送宮中的第二天,皇上朱由校就下旨批准了。

高攀龍上任伊始,就委派黃尊素處理所謂“玉璽”一案。不久前,河南一個農民,在挖井中撿得一塊玉石,眾口紛傳,都說找到了漢獻帝時丟失的那塊傳國玉璽——和氏璧。魏忠賢聽說後大喜過望,他一方面向皇上獻媚,說什麼國泰民安,天降祥瑞,另一方面鼓動皇上在大明門舉行受璽儀式,令百官上表祝賀。此事一時鬧得沸沸揚揚,京城上下幾乎無人不曉。而黃尊素頗不以為然,他查了一些典籍,發現宋朝和本朝都曾發生過類似事件,於是他在給皇帝的奏疏中,先是例舉了宋哲宗聽說找到了“玉璽” ,又聽大臣蔡確揚言這是“盛世吉祥” ,於是提出更改年號為“元符” ,即好的徵兆大的祥瑞之意,結果事與願違,宋哲宗卻是個短命的,只活了二十三歲。接著黃又例舉了本朝弘治年間,風傳在陝西發現了“玉璽” ,明孝宗皇帝只是下詔讓把“玉璽”送到京城,賞賜了送“璽”人五兩銀子,就了斷了此事。黃在奏疏結尾建議,應按故例下旨命當地護送“玉璽”進京,也賞五兩銀子了事。黃尊素的奏章寫的有理有據,皇上朱由校當即准奏,就這樣一場“玉璽”鬧劇,瞬間就煙消雲散了。

接下來,高攀龍親自處理了御史崔呈秀貪墨一案。

去年三月,高攀龍奉旨到無錫督催馬價,往來於淮、揚間,耳聞了不少巡按御史崔呈秀索賄之事,一言以蔽之,贓私狼藉。這崔呈秀,河北薊州人,是萬曆四十一年進士,與繆昌期馮銓同科。崔一入仕,只是一個八品小官——“行人” ,主管傳旨和護送大員。當時他官微言輕,只好夾著尾巴做人。天啟初年,他看到東林勢力一天天壯大,許多東林黨人佔據了要位,大有主宰朝局之望,於是他找到了年兄繆昌期,有意投靠東林黨。繆轉告了趙南星,趙微微一笑,說老夫觀察崔某的相貌,兩隻眼睛總是左顧右盼,走起路來如老鼠行步細碎急促,相書雲“鼠行好利” ,老夫看他必是個貪財好利之徒,我們只可避而遠之。於是崔呈秀投奔東林黨一事擱淺。不過崔並不死心,在他出京巡視淮、揚之前,曾上疏舉薦李三才入閣。……

後崔呈秀以御史身份巡查淮安、揚州,倒應了那句“御史出行,不能動搖山嶽、震懾州縣,為不稱職”的老話,不過他是反其意而用之。他所到之處,賄賂公行,盜以賄釋,犯因賄免。有的地方大盜只要交上三十兩銀子,便可無罪開釋。有霍丘縣縣令鄭廷祚,貪汙賑災款過萬,崔呈秀聽說此事後,先是虛張聲勢揚言要上疏彈劾,鄭廷祚聽說後,立即慌了手腳,連忙送給崔御史一千兩銀子,崔收下了銀子,此事便不了了之。

崔呈秀除公然受賄外,還包攬詞訟。地方上的大奸大惡或死刑犯,只要用錢通賄,都可獲得免罪或減刑。就這樣數年間崔在淮、揚索賄,不下千萬兩 !此外,崔呈秀還借出巡之機,沿府沿縣借款,以中飽私囊,透支多達一萬四千兩,各府縣叫苦不迭,齊說:“自來巡方御史,未見過像崔呈秀這樣的大貪 ?”

霍丘縣令鄭廷祚自從送銀免“災”後,陸續聽說崔呈秀是個貪得無厭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