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中的人員傷亡,可能比諸國聯軍的傷亡數字還要多,這讓魏王趙潤震怒萬分。

數日後,內朝大臣介子鴟向魏王趙潤提交了有關於撫卹的款項。

撫卹分兩類,其一,即錢糧方面的補償,也即是按一人為單位,向陣亡士卒的家屬發放撫卹金。

這沒什麼好解釋的,魏國的撫卹金是按人頭算的,無論是士卒還是將官,發放的撫卹金數額都是一樣的,即微不足道的七個銀圜錢。

記得在魏川貿易開啟的初期,魏公子潤親自裁定,一個魏銀圜即價值一頭羊,是故有些特殊的銀圜即魏川貿易紀念幣,在其背面銘刻有一頭羊的圖案,數量不多,頗具收藏價值。

不過在十幾年後的如今嘛,七個魏銀圜,其價值勉勉強強也只有兩頭羊左右了。

這與其說是撫卹金,還不如說是喪葬費。

倒不是魏國朝廷吝嗇,因為這一項其實並非是撫卹的“重頭”。

當然,倘若是非常貧窮的家庭,魏國朝野也會額外給予錢糧上的補償。

不過話說回來,魏國的正規軍士卒,一般都擁有著平民以上的生活條件在魏王趙潤屢次提高軍卒待遇的情況下,哪怕是隻有一場、兩場戰爭經歷的正規軍士卒,基本上也是有田有屋的。

這一點,倒是跟秦國的軍功爵制有點相似。

而倘若像商水軍的央武那種悍卒,這類士卒甚至可以比擬地方上計程車紳,非但有胡人、巴人奴隸為他們耕種,甚至於可能還蓄養著價錢不菲的胡女作為婢從,或者是小妾。

因此,只要不是特別貧困的家庭,其實倒也看不上朝廷那些微不足道的撫卹金,或者說喪葬金。

撫卹真正的“重頭”,在於第二類,也就是魏國對於這些犧牲士卒家眷在政策上的特殊照顧。

比如說,在一定時間內,免除“烈士戶”的徭役、田稅;

再比如逢年過節時,各地官府會代表朝廷向這些“烈士戶”發放錢糧、家禽、甚至是牲畜;

倘若“該烈士戶”仍有其餘男丁在軍中任職,或繼承父兄的軍職,或格外提升一級軍職;

倘若“該烈士戶”父輩戰死、且子嗣尚未成年,則當地官府將代表朝廷無條件代為撫養,應承擔這戶人家一定年數內的所有基本開銷。

等等等等。

這些,才是魏國撫卹陣亡士卒的重頭。

似這般改制的好處是,魏卒能更放心他們的身後事,而對於魏國朝廷來說,雖然似這般改制,朝廷需要支出的實際金錢其實更多,但勝在能避免一下子撥出巨大數額的撫卹金。

就好比這次戰爭,正規軍包括縣兵在內,單軍卒陣亡人數就超過二十五萬,若是按照舊制,這要魏國朝廷支出何等數額的撫卹金?

搞不好國庫就直接搬空了,甚至於還會因此出現嚴重赤字,還談什麼恢復發展。

值得一提的是,除了以上撫卹款項以外,因年老、傷殘退伍的老卒,還會被魏國安排到地方上,或擔任里正、地保,或派去看守官道、軌道馬車沿途的驛站在魏國兵部轄下駕部完成了對全國路網的整體改革之後,官道、軌道馬車沿途的驛站,已經具備了茶攤、酒肆、客棧之類的職能,足以讓這些退伍的老卒養活自己。

不得不說,正因為魏國有著非常完善的撫卹制度,使得魏國計程車卒在戰場上完全沒有後顧之憂,因為他們知道,無論是他們因為戰爭而傷殘,亦或是戰死在戰場上,他們的國家,亦會承擔起照顧他們、以及贍養其老父老母、撫養其幼兒幼女的責任。

話說回來,這是魏王趙潤登基後魏國舊有的撫卹體制,但這次,內朝大臣介子鴟卻在撫卹的款項中又增添了一條,即在全國各郡縣內建造類似於學塾的軍塾,吸收那些陣亡士卒的子嗣,從小開始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