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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城市交通擁堵的工作中,限制措施不是不可以運用,關鍵是怎樣運用。
奧運會以來,每次限制措施的出臺幾乎都伴隨著相應的便民措施。在出臺這些便民措施時都用了一個過去用得並不太多的詞,那就是“人性化”。應該說,政府講“人性化”,體現出政府執政理念的進步。但真正的“人性化”是什麼?人性化的措施是政府想出來的,還是群眾根據自己的需求提出來的?當然應該是後者。政府要真正把“人性化”理念體現在執政過程中,體現在每一次具體的管理活動或管理措施中,就要充分聽取群眾的意見和呼聲。因此,“人性化”的真正體現,首先是政府認真聽取群眾意見,聽取群眾的呼聲。在出臺任何一項關係到群眾切身利益的管理措施時,都要與群眾廣泛深入地進行交流與溝通,讓群眾真正參與到決策的全過程。這不僅是一個程式問題,而是政府是否真正以人為本的具體體現。現在國家出臺一些與人民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的法規政策都很重視事前徵求意見,開展討論。譬如國家關於醫改的方案,已經兩次公開方案,在社會上廣泛徵求意見。全國人大擬討論透過的重要法律也是如此。在10月底舉行的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上,就有防震減災法(修訂草案)、郵政法(修訂草案)、國家賠償法(修訂草案)全文公佈,徵求意見。實踐證明,充分地相信群眾,依靠群眾,可以使政府的決策和法律的制定更符合人民群眾的要求,實施起來也就更加順利,從而少走彎路和避免大的失誤。像交通管理限行措施這種與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的管理措施,在公佈實施之前,一定要先把方案公之於眾,發動群眾積極參與討論。在討論的過程中,專家的意見是要聽的,但要把專家的意見和群眾的意見結合起來。政府在聽取專家的意見時,也要引導專家重視群眾的意見。有的專家過多關注自己的專業理論、原則與標準,不夠重視群眾的情緒與要求,甚至擺出專家的架子對群眾的意見說三道四。政府決策重視聽取專家的意見是正確的,也是必要的。但相對於專家意見和群眾意見,政府還是最應重視群眾意見。群眾贊成不贊成,高興不高興,滿意不滿意,是政府決策參照的唯一標準。
現在的交通限行措施將試行到2009年4月10日。在此之前,政府應儘早以多種形式開展群眾廣泛參與的大討論,就如何解決堵車問題發動群眾人人獻計獻策。經過群眾的廣泛參與,相信一定能拿出更多更好的辦法來。最重要的是,這些辦法是群眾參與拿出來的,更容易得到群眾的支援與配合,實行起來也就更容易收到好的效果。
限制措施本身不要簡單化,一刀切。在限行區域與時間上,應根據實際情況,針對交通擁堵的嚴重地段、高峰時間段,區域性、分段採取限行措施。這種限行措施與現在正在實施的限行措施最大的區別就在於,限行是侷限於儘量小的區域,儘量短的時間段。限行只在最擁堵的路段,只在最擁堵的時間段。能不限行的路段就不限行,能不限行的時間段就不限行,從而最大限度地利用道路資源,最大限度地方便群眾。
在擁堵路段方面,交通管理部門現在已經掌握了某些路段的規律性擁堵。對於這些已經呈現規律性擁堵的路段,就可以採取相應的限行措施。在這樣的路段採取單雙號的限行應該是可行的,不僅可以基本解決這些路段的交通擁堵,還可以有效地把一半的流量引導到鄰近的相對不很擁堵的路段,充分地利用道路資源。譬如西三環路早晚高峰時擁堵很嚴重,而附近的藍靛廠路卻很通暢,道路資源利用不充分。如果在早晚高峰時西三環擁堵路段採取單雙號的辦法限制通行,就可以把一部分車輛引導到藍靛廠路,既緩解了三環的擁堵,又使藍靛廠路的道路資源得到充分利用。由於這樣的限行並不是在整個市內區域,只是在某些路段,群眾可以從鄰近的非限行路段繞行,雖然也帶來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