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陛下聖明……”袁可立長長鬆了口氣,他從來就沒看慣過這位皇帝,卻一直選擇跟隨,就是因為總有兩心相通的感覺。

不管說什麼,很少有需要講完的,更不可能重複,大部分時間只要開個頭皇帝就明白了,還能很快拿出解決方案。誰不願意能有個知己呢,哪怕半個也挺寶貴的。

“禮卿認為這事兒該由海軍或者朝廷插手?”

但洪濤也有很讓人討厭的方面,且遠多於討人喜歡的點。這不,他明明知道袁可立想問什麼,卻就是不直接說,非要繞圈子仔細討論。

“……難不成要任由民眾與土著廝殺搏命?”袁可立還就愛上當,非得打破沙鍋問到底。不光要知其然,還要知其所以然。

“否則又如何?朝廷在小琉球沒有衙門,連土著是誰都搞不清,大明律到了那裡只是一紙空文。福建民眾也不是聽取了朝廷旨意上島耕種,完全就是自發而為。

既然無名無分,海軍也不能以剿匪之由橫加干涉,索性就由他們去鬧吧。不過朕有好生之德,也不便看著福建民眾徒增死傷。

這樣,從裁撤邊軍的輜重裡拿出一部分,以借貸的方式發放給上島的福建民眾。有了甲冑弓弩護身,想必應該能少些死傷,朕也能安然入睡了。”

那洪濤想讓袁可立明白什麼呢?和小琉球上的械鬥沒有關係,而是一種執政理念,或者叫規矩。

在朱元璋制定的不徵之國中包含了小琉球,也就是說按照法理小琉球是外國,不屬大明管轄,也就不用遵守大明律。

福建民眾和島上土著發生了糾紛,不管從任何角度尋找,也找不到能站住腳的道理。總不能說你們去人家院子裡種樹受阻,還得怪人家接待不熱情。

但從國家民族的角度上講,做為大明皇帝又該維護大明子民的利益。現在問題就來了,是按照法理來處理好呢,還是按照情理處置更妥當。

別人如何想洪濤管不著,做為皇帝他有權做出最終裁決。同時也是一種範例,為今後有可能發生的類似問題做出指導。

所以他選擇了法理,不能因為小琉球國小人微就以大欺小。道理還是要講的,尤其是做為皇帝或者朝廷,一舉一動都是在給國民做榜樣。

如果皇帝和朝廷蠻不講理,帶頭不遵守法度,即便短期內佔了便宜,從長遠角度來看也是虧的。因為這種行為會帶壞國民,當社會之中充斥了大量不分對錯的民眾時,國家也就走到頭了。

但是講道理並不意味著佔不到便宜,只有庸才才會這麼想。高明的政治家會利用智慧讓兩者兼得,既講了法理,同時也佔了便宜。

該怎麼做呢?這不是就給袁可立當場表演了一番嗎。民眾的糾紛朝廷不摻合,但朝廷可以適當放寬某些政策,提供某些方便,讓自己國家的民眾強大起來,自然而然不就佔到便宜了。民眾在外面佔了任何便宜,也就等於國家賺了。

是不是有些缺德、無恥和不要臉了呢?那是必須的,做為皇帝和大臣,如果做每件事的時候都先考慮自己的臉面,那就是嚴重的失職。

不管是天授、神授還是人授,能坐在這個位置上,追求的肯定不應該是臉面。往大了說是代天牧民,讓百姓吃飽穿暖甚至富足幸福。往小了講是實現理想,讓自己的理念能行得通。

所以不管遇到了何種問題,百姓可以自私、士紳可以自私、唯獨官員和皇帝不能自私。先去考慮國家得失,在滿足了這個前提之後再抽空想一想能不能名利雙收,這才是好皇帝和好官員。

“……如此一來會不會讓小琉球陷入混亂?”袁可立大部分聽懂了,越聽後背越溼,貼身的小衣已經被冷汗浸透了。

皇帝滿嘴都是仁義道德,誰也挑不出錯來,可真要是照著做了,福建民眾確實能減少了傷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