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六章 體制(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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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一石點,而石點的發放主要是眾多沒有修煉資質的族人,以及凡人境前中期族人。
如今整個楊家約有八千多人,可有修煉資質的只有兩千餘人,剩下的近六千族人雖是凡人,可也能做不少事。
飼餵松豬、飼餵綠翅紋鴨、種植靈薯,尤其楊家全面推廣莽牛拳。
凡人境三重之前的修士,跟沒有修煉資質的族人幾乎無差別,而有了石幣可以進一步激發族人的凝聚力及昂揚向上的勁頭。
畢竟如今楊家蒸蒸日上,自家也能或娶、或招贅一些資質不佳的外姓修士。
自家的後代自然有極大可能有修煉資質,自然要提前攢些家底。
楊懷仁雖然是晨瑜縣縣令,可是畢竟是撼天宗的勢力,這些事不好大範圍開展。
好在楊家早些年得了炎璋縣幾鎮,在楊弘遠的推動下,已經漸漸實行了這些政策。
一村之地設定一正兩副三名村正,其中村正主管一村事宜。
主要負責礦材出產、稅賦繳納等事宜,掌管錢糧,被稱為大村正,隸屬戶賦堂與吏政堂。
一副村正負責本村的人口核算、族譜名錄、適齡孩童教導等文禮之事,被稱為文村正,隸屬禮制堂與傳道堂。
另一副村正則負責本村民事治安、調節糾紛,監察不法之事與不法之人,同時負責靈田靈獸培育、劃分等,被稱為武村正,隸屬刑罰堂與農耕堂。
如此三位村正各司其職,把楊家影響力深入每村。
而這些擔任之人多為楊家子弟,或是姻親、或是故舊、或是本村武人境修士,基本都與楊家有著千絲萬縷的關係。
而一鎮之地同樣設一正兩副三名鎮守,職責與一村之地相同。
而此次得到璋郡兩縣之地,楊弘遠終於可以大到闊斧的改革。
一縣之地設定縣令、縣丞、縣尉,對照西山各堂下設吏政司、戶賦司、禮制司、刑罰司、傳道司、農耕司、百藝司七司。
縣令統管一縣事宜,主管吏、戶兩司,負責本縣錢糧發放、任務釋出、貢獻點核查等一應事務。
縣丞主管戶禮、道、藝三司,負責本縣禮儀祭祀、本縣適齡子弟培養等事務。
縣尉則負責刑、農兩司,負責本縣安全守護兵戈之事,同時負有監察刑法之權,以及靈田耕種、靈獸飼餵等農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