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早在我被趕出那個家的時候,我就已經不是你的弟弟了!”

“可是幕夕,你能否認嗎?那是真實存在過的,我就是你的姐姐。”

“向晚,你為什麼要這樣?”他又去吻她的唇,輕聲的呢喃。

她又何嘗想要這樣,就算是不顧道德倫理,就算拋棄一切,她也不能夠回頭,再跟他在一起了,如今的自己,怎麼配的上光鮮的他?

所以她推開他,可是他卻不放,“向晚你不能這樣!不要跟我講什麼倫理一說,我們不是早就說好了麼,不管怎麼樣都要在一起的。我們離開這裡,去你想去的地方,一起生活,就算是不結婚也可以,我們一起生活!現在已經沒有人能夠阻止我們了,你為什麼要一口咬定我是你弟弟?”

可事實上,就是有個人能夠阻止,他叫黎天戈,他是個惡魔,他是不會就這樣放過自己的。

她鎮定了一下,然後一字一句道:“林幕夕,我從來就沒有愛過你,那些不過是年少時候的戲言而已,你也不要再當真了,現在我們都長大了,該忘記的,就都忘記吧。”

“你以為我會相信這些話嗎?向晚,這個世界上最瞭解你的人,永遠都是我。你在顧忌什麼?”

推開車門,才發覺,已經走到了海邊了。風從海面上吹來,竟然也是鹹鹹的味道,海水衝擊過的沙灘,一走一個腳印,深深地。向晚走在前面,林幕夕踩著她的腳印跟著。

從前也是這樣,他們在海邊散步,向晚每次都是光著腳走,鞋子拎在手上,怎麼勸都不聽,不管海水涼不涼,就是赤著腳,她喜歡這種被海水搔癢的感覺。可是有一次她不小心被螃蟹夾了腳,疼得哇哇直哭,他怎麼哄都沒用,後來還是他答應幫她寫一個月的作業,她才不哭了,轉而就嘿嘿的笑了,林幕夕就覺得,自己被騙了,騙得還是智慧財產權,而且還是被一個很低階的騙子用很低階的手段給騙了。

再後來,向晚就再也不光著腳在沙灘上走了。再後來,她就是一個人了,光著腳走,也不會有人管她了。

她忽然轉過頭對他笑,指著海面上的海浪說:“你看,無論多麼巨大的海浪都是會沉寂下去的,會消失的無影無蹤的。”

他隔著三步之遙看著她,忽然覺得不真切,她的笑容,總是讓他覺得有一種莫名的悲傷。

他頓了頓,看了一眼海浪,然後說:“可是海浪自己是不會忘記的,曾經發生過的事情,就算時間已經遙遠,可是記憶還是存在,所以向晚,你不要跟我說什麼你忘記我了,我就是相信鬼,也不相信你這句話。”

她並沒有言語,牽著他的手,前行了幾步,然後坐在沙灘上,將頭靠在他的肩膀上,閉上雙眸。

良久向晚突然開口,“幕夕,你有沒有想過,其實我們不是真的相愛,只是在執著少年的一份莫名的情感。年幼的你因為沒有人疼愛,我疼愛你,所以你以為你愛我。同樣年幼的我,把對你的依賴,錯位當成是一種愛。”

他看著她,忽然就笑了,只是這笑容,有些蒼白,“向晚,你怎麼說都好,我很清楚我們之間的事。我說過,如果你不願意結婚,那麼我們就一輩子生活在一起,不管是什麼名義,好吧,就用你所說的,我們是姐弟,那麼你就不能再離開我。姐。”

這一聲姐,似乎用盡了他全部的力氣,將自己的頭靠在她的頭上,依偎也是一種溫暖。

盛夏就即將過去,熱到定點,就是寒冷,模糊了記憶,蹉跎了年華,少年已經長大,他們最初見面的時候,似乎也是這樣的盛夏吧,在秋天即將來臨的時候。

向晚記得,那天和平常沒什麼不一樣的,只是自己在家裡玩洋娃娃的時候,不小心弄壞了娃娃的頭,然後父親就回來了,記憶中父親是很少回家的。父親回來的那天帶了兩個人,一個女人,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