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坦白(2)(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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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鬧聲和腳踏車鈴鐺聲在樓下遍佈,提醒著現在已是放學時間。教室裡沒有太過吵鬧的聲音,自知與此事無關的同學左右觀察其他人,小聲討論著。如此的基本都是女生,大部分男生,包括胡云龍和翟小天都低著頭,看起來很是嚴肅。我不在此列,然而我的心情很緊張,不因其它,是因為立於講臺後的寧秋月。
在相對而言安靜的氣氛中,只是靜靜站著的寧秋月說話了。
“沒有人肯站出來承擔後果嗎?”
教室中寂然無聲。
“敢做不敢當,算什麼大丈夫。再告訴你們一個訊息,本偵探和老師約好,他會在五分鐘後到教室。若是在老師來之前有人主動坦白認錯,本偵探不會向老師揭發此事,不然我就要請老師介入。沒錯,我治不了你,但老師有辦法。叫家長,處分,全校通告批評,你想這樣嗎!”
教室內的氣氛變得愈發安靜,完全沒有人敢說話。我觀察到胡云龍等一眾男生在寧秋月說出叫家長,處分等懲罰後,頭更低了,身體也像是雕塑般的一動不動。
雲龍兄,沒有給你猶豫的時間了,快把你知道的說出來,等老師來說什麼都為時已晚。
胡云龍身體動了動,腳腿部明顯在抖動。
但還沒有人出聲。
“不要以為不說,本偵探就不知道是誰。”寧秋月從地上拿出一個不透明的袋子,拉起袋口把它放在講桌上。
“這是本偵探找到的關鍵證物,它是犯人留下的,也是最能指證犯人身份的東西。”
寧秋月開啟袋子,是一隻後鞋帶斷裂的紅藍花紋的黑色涼鞋。
“是一隻涼鞋。”
“壞掉的涼鞋,咦,我怎麼覺得我在什麼地方見過的樣子?”
“我也是,好像就是在我們班上。”
“難不成涼鞋的主人就是犯人?”
“肯定是。”
…………
在涼鞋出現的那一刻,聲音漸漸變大,同學們都往別人的腳上看,試圖找到涼鞋的主人是誰。
“這隻鞋是在案發現場找到的證物。從受害人提供的資訊中瞭解到犯人是我們班上的同學,並且是跛著腳逃跑。於是本偵探就推斷,一是犯人扭傷腳,但在體育課上觀察班上同學的跑步姿勢,並沒有人表現出腳受傷的樣子。二是犯人不得已才跛腳,透過對案發現場的勘察,本偵探發現那段路上有很多樹葉,穿鞋走沒事,若是光腳走則會紮腳難以行動。果不其然我在附近找到了一隻壞掉的鞋。”
“大家是不是對這隻鞋有熟悉的印象?”
下面不少人都點頭。
“這也就證明了這隻鞋確實在班級中某個人腳上出現過,這正是指明犯人身份的最有力證據。不然你要如何解釋你的鞋如此巧合的在案發現場出現,又如何解釋在案件後的第一天,你就換上了一雙新鞋!真相只有一個!能夠穿上這雙鞋子的男生,就是我們要找的犯人!”寧秋月全身散發出強烈的壓迫感和自信。
教室裡,女生們帶著懷疑的目光盯著附近的男同學,特別是注意他們腳上的鞋子。
教室內一時間鬧哄哄的,各種質疑聲和辯解聲響起。
“你之前穿的不是這雙鞋子,你換了新鞋!”一個女生指著身旁的男同學。
“之前的鞋子拿去洗了,我可什麼都不知道。”男生辯解道。
“我還沒說你就否定,肯定是你。”女生指責道。
“有可能。沒想到你是這樣的人,真是知人知面不知心。”另一個女生附和道。
“就是就是。”
“冤枉啊,我最近可都沒穿過涼鞋。”男生哭訴道。
…………
胡云龍仍舊是沒有反應,不過奇怪的事是在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