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告御狀的烏龍(第1/2頁)
章節報錯
陳熙實在沒有必要得罪王家,他也更不想得罪公主,但作為陳濟的兄長,他似乎不能不為親弟弟的死主持公道,尤其是在桃葉堅持為陳濟伸冤的情況下。 從公主賜酒開始,陳熙就像是被趕上架的鴨子,不摻和這事都不行!他只怕「陳府大火」這則新聞也會像公主大婚當日所鬧的笑話一樣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傳遍京師,到時候,陳濟的死因就成了大家茶餘飯後探討的重要話題。 為了證明兄弟情義的存在,陳熙只好帶著桃葉一起入宮,求見皇帝司昱。 在內侍的帶領下,陳熙和桃葉到含章殿面聖,按君臣之禮參拜。桃葉看到司昱的第一眼,就覺察出司昱臉色陰沉,像是剛在哪裡生過氣。 司昱聽得見陳熙的參拜之聲,雖叫了平身,卻心不在焉,也不曾抬頭:“愛卿何事求見?” 陳熙也看得出司昱心情不好,哪敢隨意開口狀告公主,他巴不得將告御狀的事全都推給桃葉,因此答道:“官家恕罪,只因臣之二弟昨夜身故,臣之弟媳疑心是遭人暗害,再三央求臣帶她面聖,臣不得不代為引見。” “陳濟死了?”司昱吃驚了一下,這才抬頭,看到陳熙身後有個女子。 不過,司昱很快又低下了頭:“一個忘恩負義之人,死了也沒什麼可惜!即便是遭人暗害,又何須告到朕這裡?若滿朝官眷都仗著家中有人為官便來告御狀,朕還做什麼皇帝?不如改做廷尉得了!” 陳熙忙再次跪下請罪:“臣有罪!請官家降罪!” 桃葉記得,司昱上次見到陳濟應該還是廢除陳濟駙馬身份的那天,當然不會對陳濟有什麼好印象,也就不會看得上陳濟新娶的妻子。 不過,桃葉隨即想出了扭轉皇帝印象的辦法,她再次向司昱行禮,高聲自報家門:“民婦滿氏,懇請官家賜罪!” 果然,這個自報家門,成功的引起了司昱的注意力,他望著桃葉,好不可笑:“真有意思,在這大殿內,朕還是第一次聽到有女人自稱「民婦」!” 桃葉雙膝著地,娓娓道來:“陳濟雖是大司馬之親弟,但官家早已明令將其削去官籍、貶為庶人,民婦嫁雞隨雞,即便原籍在官宦之家,也應以庶人自居。” 這番話更加引起了司昱的興趣,他盯著桃葉,驚詫地問:“陳濟以罪人之身,竟能娶得官宦之女?” 桃葉早就猜到,皇帝深居宮中,應該很難聽到外頭近日的新聞,自然不知道陳濟又娶之事,也就不可能知道陳濟的新妻是誰,心中便更多了幾分勝算:“官家莫怪,民婦原是新任駙馬王敬之髮妻,名喚滿堂嬌。” “你是王敬的髮妻?”司昱更加好奇,他顯然是對此事感到不可思議:“這豈不成了兩對夫妻相互交換了?簡直是滑天下之大稽!” 桃葉再次叩首,表現出楚楚可憐的模樣:“官家恕罪!民婦也不想如此……被迫離開親生骨肉,民婦心如刀絞,只是偶想去探望一下女兒罷了,哪想到王家因為怕民婦往後糾纏,竟撮合了這段姻緣……” 說到此處,桃葉故作拭淚之態。 司昱雖身為帝王,卻是個容易憐香惜玉的人,聽了這些話,心中已然將眼前這個女子與陳濟分別看待,不由自主就想知道的更多:“繼續說下去,朕聽著呢!” 桃葉見司昱如此,心中十分得意,但臉上還是那副可憐相:“民婦父母早亡,在王家八年聽命於公婆已然習慣,便由婆母做主嫁到陳家。民婦此前從未見過陳濟,但事已至此,也願認命!不想新婚才一日,公主賜酒,陳濟飲下不久便腹痛不止,幾個時辰後就嚥了氣,民婦意欲告知兄長、請仵作驗屍為證,偏偏民婦的屋子就在這時候起了火,民婦險些喪命火中!可憐陳濟屍身已燒焦,無法請仵作驗毒,民婦失了證據,不知該如何訴狀!” 說罷,桃葉又啼哭不止。 司昱聽得熱血沸騰:“當真如此?公主賜酒,才使陳濟斃命?” “民婦不敢扯謊,公主的貼身侍女親自送酒,親眼看著陳濟飲下,大司馬也在旁邊看著呢!”桃葉說著,目光瞟向陳熙。 在陳府時,看見這件事的下人也多,陳熙只能如實作答:“稟官家,昨日午後,公主確實派來侍女賜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