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己及人”?首先關注自己的人;是做不到這一點的;為己喜為己憂的人是做不到這一點的,只有那些總是不由自主地先想到別人的感受、別人的損失、別人喜歡與否,從來不會先想到自己的人才能做到這一點。這先人後己不是理智的問題,而具有客觀性。即使故意為自己考慮,選擇了於己有利的方式,自己也快樂不起來,總是會浮現別人痛苦的樣子,從而於心不忍、良心不安、內疚自責。再自私的人也有其所愛之人。如果你有真愛之人,對所愛之人在自己心中的份量有所體會,就能體會到這種先人後己的感覺。自己的一切喜怒哀樂都牽在對方手裡,失去了自我。在別人面前失去自我,是先人後己,但這“別人”不僅指自己所愛之人,“自我”也不單單是自己,實際情況要複雜的多。在愛人與其他異性之間,在自己的崽與其他孩子之間,在家人與其他外人之間,總之,在與自己關係較親近之人與那些與自己關係較遠之人之間,你先關注的是誰?如果是關係較近的人,就不是先人後己;是誰能勾動你的喜怒哀樂?若是關係較近的人,也不是先人後己。只有那些人我之間忘我的、遠近之間關注遠的一方感受的人才是真正的先人後己。先人後己就是無私,就是無私利他精神。與仁慈一脈相承。仁慈的是人,仁慈的人心腸軟、心眼好使,就是慈悲為懷。先人後己表現在考慮事情上,就是總先想到別人,以別人的感受為標準來決定自己的行為。所有行為的出發點都在別人那裡,別人不喜歡的事有害別人的事堅決不做,當自己想做對自己有利對別人不利的事時,心情就不好受,這種事就做不出來,想做而做不出來,不就意味著心腸軟嗎?

第四,德性與行為習慣的關係。亞里士多德把道德理解為一種品質和習慣,這是有道理的。品質是從性格上看,習慣是從行為上看,看起來品質與習慣是兩方面的事,其實二者緊密相聯,是一個事物的兩個方面。一種行為做一次兩次不能算習慣,只有持之以恆,無論多久無論何種情況下,都能始終如一地行動,作出相同選擇的,才能說這是習慣行為。一個人出於別人的督促或者出於其它的企圖做某一道德行為的,靠理智做一次兩次尚可,想持之以長、始終如一的,想人前背後一個樣、勢強勢弱一個樣且能經受住貧賤富貴考驗的,那都是做夢,都是一個笑談。毛主席說,“一個人做一件兩件好事並不難,難的是一輩子做好事不做壞事”。講的就是這個道理。靠理智,做一件兩件好事是可能的;靠理智,想做一輩子好事不做壞事,那是絕不可能的。想做一輩子好事不做壞事,只有靠內在的價值取向、靠苦樂賴以存在的標準、靠性格。只有出於性格秉性的行為,才是自然而然的,才是主動的選擇,才沒有一絲強迫在裡面,才能持之以長,才能經受住各種各樣的考驗,才能形成習慣。人有一個好品質,就意味著他有一個好習慣;人有一個好習慣,也同樣能推理出他有一個好品質。二者是一個事物的兩個方面,是普遍與特殊的關係。

第五,道德不是規範。

現在見到的對道德的定義,大多數都採用如下的模式:社會為了什麼什麼目的,而制定的行為規範。這種習慣性看法不知源於何時,但肯定是在道德衰弱無力之時。在道德興盛之時,是不易得出這種認識的。在古希臘語中,倫理就是品性與習慣的意思。這個定義耐人尋味,折射了古代的道德狀況。我們都知道,從品性上講,人有好人和壞人兩種,從行為上講,也有好習慣與惡習之分。古希臘人為何不分好歹把倫理道德定義為品性與習慣呢?難到壞人與惡習也屬於倫理道德的內容嗎?如果含有這樣的雜質又不作出特別說明的話,這個概念是不可能流傳開來並被人們普遍接受的。他們對此未作任何區別,這隻能說明一個問題,現實中沒有壞人惡習的存在,或極少存在這種情況,所以,不影響人們之間廣泛使用“倫理”一詞代指品性與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