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場行情低迷,僅僅是蘇銘一家,就在這段時間不算長的謠言期,失去了差不多六十萬元的訂單。另外幾家加起來,直接損失高達兩百多萬。
這還僅僅是能看得見的直接損失,在訴訟中,原告方還加上了精神、名譽賠償。周金這次等於開了一個群嘲,使得陽川市所有養殖戶的名譽極大的受損。
原告律師認為。雖然經過調查之後,證明了原告方的清白,但造成的惡劣影響是難以完全挽回的。尤其是周金作為漁業協會的副主席,卻暗中散佈謠言,打壓本地的養殖戶,使得陽川市漁業市場會在很長一段時間內,都面臨一個艱難的局面,失去很大一部分老百姓的信任。
因此,周金不僅應賠償直接損失,還要為將來的間接損失負責任。
至於證據什麼的,政府的調查組已經調查的很清楚,下了結論,根本沒有任何可質疑之處。
而被告,也就是周金的律師,根本提不出什麼像樣的反駁,整個庭審從頭到尾,完全就是走過場似得,僅僅只是在結案的時候,象徵性的提了一下被告現在身體狀況很差,希望法院從人道主義出發,酌情考慮,減輕判罰。
“現在宣佈,對於陽字民第2014180案件審理判決,全體起立。”
法庭裡的所有人全部站起來,審判長面無表情的宣讀審判書:“被告人周金,因違反……”
“賠償十一家養殖戶,一共四百六十萬元華夏幣整。此判決送達原告被告雙方,自下達之日起生效。”
審判結束之後,蘇銘和另外幾家養殖戶寒暄了幾句之後,上前和趙昀介紹的律師張思明握了握手。
“張律師,接下來的事,還需要你多多操心。”
並不是說法院判了賠錢,這筆錢就一定能拿到的。事實上,在很多案件當中,判決書起不到什麼作用,被告就是賴著不給的話,如果原告在法院、公安系統沒有什麼得力的關係,非但拿不到一分錢,甚至還要倒貼給法院審理費用。
法院是有強制執行這一條,可是前提是,必須由原告提供被告的車輛、房產、個人銀行賬號等等資訊,法院才可能凍結對方的賬戶,或者拍賣對方的房產。
問題是,如果原告就是一個普通老百姓,他怎麼可能找到這些資訊?
就算找到了,法院也可以用各種聽起來合法合規的理由,不去強制執行。當然了,大部分情況下法院不會這麼做,但如果執行很麻煩,法院一般都會拖很久。
所以,後續的賠償事宜,還需要一個得力的律師,和法院、公安方面都有良好的關係,才能打通各方面環節,確保賠償款順利到位。
公安那邊,南宮家裡有關係,她老爹就是市刑警隊的領導,法院方面,就需要張思明律師這種專業人士了。
“放心好了,你是老趙的朋友,他託付的事情,我肯定做好。”張思明笑著說。
“不過,我聽說,花亭漁業公司賬面上的錢不多了,根本不夠賠。說不定要用資產抵債啊。”蘇銘從光頭那裡得知,周金這半年花錢如流水,漁業公司賬面上的流動資金只有不到一百萬。
張思明律師聽出蘇銘話裡有話,看看左右無人,把蘇銘拉到走廊的角落裡,壓低聲音說:“你想怎麼辦?”(未完待續。)
第一百九十二章 承包水庫 (五更)
蘇銘笑了:“張律師,我不太懂法,不過也知道,如果他公司賬上的錢不夠賠,要麼就是他私人掏腰包,要麼就是宣佈破產,然後變賣公司資產賠錢,是吧?”
“是的。不過這次賠償數額不小,我已經透過關係查了周金的個人賬戶,裡面只剩下十幾萬了。現在看起來,他只能變賣公司資產。”張律師點點頭說。
要不然說一定要找個得力的律師呢,律師可以很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