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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喜歡,不管不顧的去愛不行嗎。
何均池想和程峪在一起,竟然還要將對方推開。但是,他腦中僅存的一絲絲理智還在,他喜歡程峪,喜歡到希望程峪走尋常又輕鬆的道路。
“我的選擇我自己負責。”程峪毫不退步。
何均池開始發揮嘮叨的本性,勸解了起來,“我沒有固定的職業,也不想找固定的工作,我只想一輩子寫小說,但現在我連自己的飯錢都賺不到,和你在一起真的會拖累你。”
“我就問你,和不和我在一起。”
何均池捏著手機,立場極度動搖,他內心塵封的猛獸即將竄出將他刻意維持的冷靜全部踩碎。
程峪又一句不容辯駁的追問發過來時,何均池終於徹底繳械投降,“好。”
何均池時常掉線的2G網都沒有故意搗亂,一個“好”字咻一下就傳送了出去,彷彿網路都希望他們在一起一般。
終於走了出去,終於承認他不是甘願活得像個遲暮的老人,他不是甘願緩慢平淡,他不是真的無慾無求,他不是真的看破紅塵遠離世俗。他只是害怕,他只是狠狠跌倒了卻沒有一個再次站起來的契機。何均池感覺眼角溼溼的,暗罵自己一句“哭什麼哭”淚水卻更加洶湧了。
他留著淚,卻覺得解脫又欣喜,終於又感覺到了活著的歡喜。
有時,眼淚是因為慶祝。
【未完待續】
☆、06
06一切來得太快,也消失得太快
何均池戀愛一段時間了,但他完全在戀愛的狀況之外。
他仍舊堅持著會拖累程峪的想法,“我必須寫小說,我從初中開始就沒有考慮過其他的活法,我有一個對我特別好的老師,像對親生孩子一樣對我,她總說我能寫好的,她去年去世了……”
程峪打字非常快,何均池還準備絮絮叨叨的時候,程峪的一條資訊打斷了何均池,一句話直指問題核心:“寫小說這件事你究竟是自己喜歡,還是因為其他的原因,如果是其他的原因,我希望你去工作。”
何均池躺倒在沙發上,盯著這條資訊,半響什麼訊息都回復不出。
音響裡傳出Aria的《To my best…》,一首小提琴和三味線的合奏,非常好聽,但何均池卻充耳不聞。
最初是為什麼喜歡寫作的呢?他和大部分寫作的人不一樣,很多人都是因為看了很多故事,故事中的人物和情節不滿足自己的設想而開始寫作。而他何均池,一開始是因為作文和詩歌比同齡的孩子寫得好,老師和同學都認為他會成為一個作家,而家人尊重他的愛好,他便開始寫故事,一寫就寫了這麼多年。他沒有太大的野心,沒有幻想過獲獎,沒有幻想成為一個大作家,他只是一直在寫,做一個普普通通的寫手。
寫作是他一直堅持在走的道路,也是他唯一的方向。
他的書桌最醒目的地方放著羅伯特麥基的《故事》,他奉斯蒂芬金的《論寫作》為聖經。
他痛恨自己不夠聰明構思不出精巧的情節,設定不出鮮活的人物。他堅持每天無論如何寫一點。他暗自給自己鼓勁只要寫總有一天能夠寫出好看的故事。
至於喜不喜歡,這還是第一次考慮。
應該喜歡的吧,如果不喜歡不可能寫得了這麼多年。但如果真的喜歡就不應該感覺痛苦,他不只一次醒來時想到要開始寫小說心情就沉重得如同上刑場,比起聊天喝茶,寫作真是枯燥極了;如果真的喜歡就不應該厭煩,應該欣喜若狂,應該廢寢忘食;如果真的喜歡就不會一直努力卻完全沒有成效;如果真的喜歡此時此刻就應該直接回答得出“喜歡”,而不是陷入思考。
他早就隱約發現了這個問題,但總是刻意迴避。這條路已經走了十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