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軍參謀部的陳述,西班牙使節此次前來並不是繼續商談兩國合作的,甚至不是來自西班牙國內,而是菲律賓總督手下的一名上尉軍官。

他帶來了西班牙國王的最終答覆,兩國合作的建議被否決了,具體為什麼沒說。然後還有菲律賓總督的建議,希望大明皇帝下詔讓沿海港口禁止荷蘭商船入港停靠,大明海商也不要去巴達維亞交易。

另外菲律賓總督還轉達了西班牙國王的意思,打算要回被劫持的蒙塔尼斯號大帆船以及船上的所有人員和財產。贖金自然是一個子兒沒有,能給與的補償就是原諒,不再追究劫持者的責任。

洪濤差點把鼻子給氣歪了,這是把自己當啥了?西班牙的海外領地總督,還是東南亞某個小國的酋長?連特使都不派,親筆信也沒有,隨便找個人口頭說兩句就給打發啦!

尊重向來不是別人給的,想獲得只能自己去拿。對於不尊重自己的人,洪濤的態度向來是以牙還牙。當然了,前提是有能力反擊,如果沒有就先用古人言當遮羞布,君子報仇十年不晚啥的。

那現在有沒有能力報復、怎麼報復、又該報復到什麼程度呢,洪濤自己還真沒法決定,必須得把專業人士找來問問。

景陽十年冬,馬尼拉特使斯特爾上尉帶著大明皇帝的親筆信,被大明海軍派船送回了馬尼拉港。而廣東、福建的所有港口也貼出了海軍佈告,規勸海商們近期不要前往馬尼拉港,如果非要去,就快去快回,最好不要進港停靠。

為什麼呢?因為大明海軍奉了大明皇帝的聖旨要對馬尼拉港實施軍事懲戒,如果西班牙人不投降,接下來就是戰爭了。

原因只有一個,佔領了馬尼拉城的西班牙人多次無故屠殺大明海商且拒絕道歉賠償,讓一向寬容大度的景陽皇帝忍無可忍。為了維護皇家尊嚴以及大明百姓的利益,必須得替天行道,略施懲戒。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