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所,進進出出很平常。

“……朕如果交與你2000陸戰隊,每人配三馬,只帶十日糧草偷襲此處,可能成行?”二百多里路聽上去不遠,也就是北京城到天津衛的距離,但山路比不得平道,行走起來會艱難很多。

洪濤心裡默默算了算,按照當年在湟州與西夏人作戰的經驗,騎兵在山路上每日頂多行進60餘里,來回8天左右,加上2天的作戰時間正好10天。這也是目前單兵三馬能攜帶的口糧上限,還不包括馬匹食用的粗料。

“臣……”李如樟猶豫了,與袁可立交換了好幾個眼神也沒給出肯定的回答。

“聽清楚,是偷襲,不需要攻城略地,也不要求必須成功。正相反,如果行蹤暴露偷襲不成,要儘快返回,安全第一,你和陸戰衛官兵對朕來講更重要。

如果偷襲成功,將來朕的陸軍會由伱建立,如果不成功,只要沒有指揮失誤,不造成太大損失,你依舊還是海軍陸戰衛指揮使,繼續去遼東腹地騷擾。有話就講,不要吞吞吐吐。”

這種反應倒沒讓洪濤反感,本來就是很冒險的舉動,不光需要勇氣,更重要的還是負責任。如果只為了討上司高興,明明知道不可為也硬著頭皮上,那才是坑爹貨。

另外想讓屬下玩命工作,光靠遠大的理想和威壓是不夠的,動力必須得給足。人在什麼動力驅使下才會鋌而走險呢?古人早就說的明明白白了,人為財死鳥為食亡!許以高官厚祿和光明的前程就是最大的動力。

“……不知臣到了營州該如何行事?”李如樟還真沒讓皇帝的大餡餅給砸暈,想了想又提出一個很具體的問題。

“殺人、放火、搶牲畜抓奴隸!人不要都殺,立威即可。火要多放,凡是能點著的一個也別放過,尤其是過冬的草料必須燒乾淨。

牲畜和人一樣,能抓回來多少就抓多少,朕的皇莊工廠裡需要大批人手。所有戰利品朕都會用半價買下來,做為出征將士的獎賞。

朕這叫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大明百姓被欺負了幾百年,憑什麼只許他們南下燒殺搶掠?以後我們也要經常北上拿些有用的東西回來了。”

皇帝的回答非常乾淨利落,也非常不符合身份,從語氣到表情都像個佔山為王的盜匪頭子,一說起燒殺搶掠滿眼都放光,笑得無比邪惡。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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