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既得利益集團受到很大損失。

所以從皇帝到朝臣都沒有花大力氣查清楚的需求,或者說根本查不清,阻力太大。秉承著你糊弄我、我糊弄你,你好我好大家好的原則,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洪濤是萬曆三十二年(1604)登基的,正好趕上黃冊更新。可上臺之初千頭萬緒,連朝堂內部都擺不平,根本沒能力做全國性的普查。

到了景陽十年(1614),朝堂內部基本擺平了,有能力進行人口普查了,命令一下,搞了小兩年,才發現效果依舊不盡如人意。很多地方官員還是抱著老觀念,根本不把人口普查當回事,胡亂報個數字上去敷衍了事。

這可能就是常說的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光把中央官員搞定,只能把控住國家的大發展方向,想完善細節,就離不開對整個官場配合。否則方向走對了,也不見得就可以有好結果。

景陽十年的人口普查資料是1.1億,準確肯定是談不上,以多地的普查結果推測,實際人口數量要遠高於這個數字。

那好,就拿1.1億人口為準,去分4.8億斤的食鹽產量,就會得出4.4斤的平均值。這只是理想數字,不包含各種損耗,實際數值肯定要更低些。

4.4斤的每人每年平均值夠不夠用呢繼續用數字說話。明代的斤是590多克,一頓乘除之後,就得出了大明百姓每人每天的食鹽消耗量,為7.1克。

看到這個數字,後世的很多人馬上就會驚呼,哎呀,原來古人就懂得少鹽養生啊,我們又遙遙領先啦!

那麼實際情況是不是如此呢答案是否定的。大明百姓肚子裡沒那麼多油水,也沒有各種機械輔助,每天就算啥也不幹,光行走路程就要甩後世人幾條街,重體力勞動很普遍,所以食鹽的攝入量很高。

並且除了人要攝入食鹽之外,牲口也得定期補充食鹽,再加上古代提純工藝不夠,食鹽裡面的雜質含量比較多,綜合算起來,把7.1克乘3恐怕都不太夠用。

這時候問題就來了,官府控制的食鹽供應量連全國需求量的一半都達不到,那剩下差額是誰給補上的呢答案也很簡單,私鹽販子。

鹽是朝廷禁榷商品,也是重要的稅收來源,為什麼私鹽產業的規模如此之大,難不成滿朝文武都是瞎子、聾子,連帶著皇帝也是笨蛋,不知道下旨取締

官員們肯定不瞎不聾,皇帝也肯定不笨,但他們都管不了。因為私鹽產業的主要經營者就是官員,而皇帝無法與全體官員為敵。為了維持統治,只能睜隻眼閉隻眼,任憑這些人從國家和民眾身上兩頭吸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