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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傢夥的,我在家裡辛辛苦苦持家,你在外面賺了那麼一點點的錢,還拿出一部分來養小三,老孃還沒有追究你的責任呢,你居然還向著小三?接著就是一頓臭罵,李傑也無可奈何。
李傑也知道自己犯了錯,可是怎麼辦?除非他現在兜裡有個十萬八萬的,把張麗勸走,回頭再給張麗補償。但是事實上他沒有這麼多錢啊,沒辦法,只能回屋子裡躲著了。
派出所只有案件受理的權力,所長或者副所長都有權力批准受理案件。小案子,就是治安案件,沒有立案的過程,受理了就可以辦理並最終可以結案。
而刑事案件,就需要立案了,立案必須是縣/區一級公安局批,最終要局長或者副局長同意才能立案。一起案件,立案了,就是刑事案件的正式辦理的開始。
很多人表示讀書無用論,說讀了書其實沒有社會經驗有用,還有人覺得現實中與書上不符,說這個話的,一定沒什麼文化。現在公安部門的辦案手續,是嚴格按照《刑事訴訟法》和《公安機關辦理……規定》等相關法律法規執行的。
張麗和李傑可以先離開了,王秀英要留在這裡。這會兒,王秀英才整明白是怎麼回事,敢情警察是想偏袒那對狗男女?
就連李傑此時也沒整明白,啥意思?
「警官,我跟你們說,這就是誤會,我老婆把那個女人的錢拿走了,我一定想辦法還上,您放心。」李傑聽到了民警告知他,他媳婦已經被刑事傳喚的訊息後,找白松聊到。
「具體的情況,你肯定已經都知道了,怎麼處置,是公安局的事情,你等通知即可。」孫唐把話接了過來,他擔心白松心腸好,把不該說的也說出來了,「李傑你可以先走,保持電話暢通,明天早上可能你得過來簽字。」
此時此刻,所裡辦案區裡,王秀英正在被兩名女警陪同著製作第二份訊問筆錄。
「你現在處於傳喚期間,請嚴格遵守你的義務,配合警察工作。」於雯嚴肅地跟王秀英說道。
因為要羈押和處理女嫌疑人,王所給聯絡了一下所裡僅有的兩名女警察之一,也就是於雯。除此之外還聯絡了一位女輔警來幫忙。
這一幫忙,基本上就是一晚上了。
「警察!你們一定是收那個臭女人錢了!」王秀英喊道:「我要去告你們!!!你們這些不幹好事的東西!」
「我警告你一次,如果你繼續口不擇言,你是在給自己增加刑罰。」於雯的聲音不急不躁。於雯可是見多了這種情況,要是年輕的警察,說不定就得跟王秀英批評幾句,然後再給她算上個辱罵警察、拒不配合,然後寫進案卷裡了。
王秀英終究是個沒什麼見識的女子,叫囂了一聲,看到於雯銳利的眼神,立刻就嚇傻了,外強中乾就是說她這樣的。
白松是第一次跟著一起案子的從頭到尾,一口氣忙到了凌晨四點,才把王秀英送進了看守所。
為什麼要這麼長的時間?首先,刑事拘留雖然只是個強制措施,不是什麼處罰手段,但也不是隨意就能批的,也需要局長級別的人簽字同意。而這期間,有民警、所長、法制部門警察、法制部門領導等好幾道手續呢。
這傳喚期間,有十幾道手續、幾十份不同的材料需要做,每一份都不能有錯誤。尤其是女子的刑事拘留,無論什麼歲數,都必須做妊娠檢查,看看有沒有懷孕,也是挺麻煩的。
手續全部做完,案件事實清楚,證據基本上沒問題,批了刑事拘留,下一步,就是去醫院。
這期間全程都要有女警察的陪同,去醫院驗血驗尿驗胸片驗b超……總之,要確定這個犯罪嫌疑人的幾乎全部身體狀況,然後基本上沒什麼問題,送進看守所。到看守所以後,看守所還有醫生,再次做一遍檢查,沒問題了,再收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