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什麼時候走的?」白松問道。

「走了差不多一個月了吧,年前走的,過完年就沒回來過。」大花肯定地道:「白所,您問這個幹嘛?是不是這個小子有問題?

反正說實話,我覺得他有問題。」

「具體有什麼問題?」白松問道:「還有他賣的好好地,為什麼走了?」

「額……」大花道:「我當初看他賣的不錯,我懷疑他的貓糧裡偷偷放了毒品,賣貓糧估計就是幌子,於是我找了個公用電話報警了,後來當地派出所去了,把他帶走了,然後過了不到兩個小時又回來了,估計是沒毒品。但是,從那之後,他就來了兩三天,就不來了。」

……

白松有些無語,這看別人賺錢就舉報確實不是好人能做出來的事情……不過他還是很高興,這線索很重要!

大花這類人,是不會在這種事情上騙警察的,他們這些人其實也簡單,就是在他們的簡單而有效的生存智慧下,輕鬆一點的賺點錢,應該說是摳點錢。

第四百九十九章 安排工作

給大花做了一個簡單的筆錄,包括一份辨認,白松就讓他先走了。

刑事案件,作偽證是要接受處罰的,所以大花在這份筆錄上簽了字,白松就更放心了。

這個可跟匿名舉報有毒品是兩回事。

除此之外,大花還說,這些天都沒有在這附近見過耿南。

給大花取完筆錄之後,白鬆開車帶著王亮先去了一趟公園所在地的派出所,調取了當初的出警記錄。

來的時候,白松和王亮基本上算是信心滿滿。

在白松看來,這個耿南,很可能本身就是生產者!

如果這樣來分析這個問題,有些事就可以解釋的通。比如說為什麼耿南會支支吾吾,為什麼很多事他說的模稜兩可,為什麼他賣的貓糧會賣的動。

難道是他在順便賣減肥藥?還是說他以貓糧為幌子,離開這裡之後,再找地方偷偷出手減肥藥?

這都是有可能的,而且,近期不在那裡擺攤,應該是都轉入到網上銷售了,不需要去擺攤了。

但是來了這邊的派出所,情況又變的有些不同。

今天值班的民警正好是那天的出警民警,他跟白松提到的,跟大花有所出入。

當時接到報警之後,民警迅速到達現場,並且把耿南的所有的東西都拿到了派出所,然後全部做了毒品篩查,一無所獲。

基本上可以判定是有人報假警之後,派出所也有些無奈。因為報警人說的很清楚:「看到耿南每天都大量的賣同一款貓糧,懷疑有問題。」

這個報警很容易讓派出所當成是毒品問題來對待,但是沒發現也不能說人家報警人有問題。

派出所也很忙,就沒去追究匿名報警的人,直接就把耿南放了。

民警告訴白松,這個耿南賣的貓糧是一種品牌,因為他在這裡賣的比較久,所以老主顧也比較多,而後來耿南不在這裡賣了,這個地方還出過別的警情。

耿南從這裡走了之後,大花在這裡賣貓糧被人報了警。

大花賣的,是假貨。

因為案值太低,倒是沒有被處理,但是貓糧全被警察沒收了。

……

白松仔細地想了想,好像大花確實是也沒在筆錄裡作偽證,但是這麼說來,這個事性質就徹底不一樣了。

人家耿南是正兒八經的生意人?

細細一想,白松發現,這確實是也就這麼回事,這個大花,也就這麼個混混習性,指望他正兒八經地做生意,那基本上沒可能。

而且,根據派出所的民警的瞭解,這個大花,在這邊也是三天打魚兩天曬網的主兒,他說的這幾天沒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