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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這家賣乾果的,本身就是這市場裡效益最好的幾家之一,人家一看這個情況,直接就走了,據說現在在別的市場還是乾的很好,這些霸佔攤位的人反倒是沒賺到多少錢。
總有一些人不想好好做生意,這種人白松沒少見,聽了這個情況,白松問了一下這些人的資訊,心中瞭然。
這種事發生在眼皮子之下,先找證據吧。
出了市場,白松的本子上已經記好了資訊,和三米一匯合,就確定了嫌疑人,確實就是這些人,住址也就在東三院平房那邊。
白松安撫了一下大姐,給她登記了一下資訊,就讓她先回去,然後給所裡打了電話,叫了馬希一起出來,再帶個輔警,一起去一趟。
第一百八十八章 艱難的證據鏈1
在車上,馬希就和白松討論了這個問題。
第一,這個行為是否屬於盜竊?
第二,如果算盜竊,價值怎麼算?
這個就存在一個問題,這頭豬,到底是有主物還無主物?抱走豬的人,是知道豬有主人,還是認為豬是無主的呢?
這個其實很有趣。
手機在地上,我們撿起來,拿走了,這個算是拾得遺失物,有人來找,這個算是不當得利,民法上的問題,返還即可。不返還對方可以告你侵佔,也能把手機要回去。
那麼,為什麼沒有鎖的腳踏車放在外面,就不算是遺失物呢?
這個就不得不考慮生活習慣了。
我們通常認為,手機放在外面了,就脫離看管了,手機不應該放在外面,因此丟了就是脫離控制了,撿走了也不能算是盜竊。
但是腳踏車本身就是放外面的,即便我沒有鎖,也並不認為我喪失了對腳踏車的控制,直接騎走就算是盜竊。
因此,生活習慣,完全可以影響法律的定性。
那麼,豬呢???
當然是類似於腳踏車。
這就好像農村的牛、豬,甚至城市裡的狗,有的一看就知道是家養狗,想抱走佔有,就屬於盜竊,因為這些動物它們並沒有脫離主人的看管。而主人的主觀意識也不算是遺失或者放棄了對於自己寵物的佔有。
而且,就算是小商小販,都知道這個豬是誰的,天天在這附近轉悠的幾個小混混,怎麼可能不知道?
既然知道有主,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扛走了豬,那就肯定是盜竊無疑。
第二就是,怎麼算價值?
派出所最怕的也就是這個問題了,物價部門,有時候不給估價。
物價局不是萬能的,這個活物怎麼估價,還真的有些麻煩哩……
不過也不是沒有辦法,到時候再聯絡畜牧農業部門開證明唄……
「行,沒白學」,馬希和白松聊了一會兒,被白松說服了,本來他也覺得沒啥多大的事情,但是聽白松這麼一說,這是妥妥的盜竊,而且應該還是有預謀的,應該打擊,「你這很快就是法律專家了啊。」
「扯啥啊……馬哥你就是考我的吧。」
「哈哈,行。」馬希沒有多說什麼,把車子停好了。
東三院白松很熟了,很容易就找到了要找的地方,到了之後,白松一樂,就是這了,這不裡面還有豬叫呢?
但是怎麼聽豬這個聲音,像是被翻身要宰殺了??
說時遲,那時快,只見白松和馬希二人,聞聲而動,快馬加急,威風凜凜,奮而推門,大喊一聲:「刀下留人!」啊不對,「刀下留豬!」
兩個在院子裡準備殺豬的小夥子都傻眼了……
他們平時也不住在這裡,但是這裡的房租很便宜很便宜,所以也就在這附近搞了個平房,用於平時偶爾使用,這次搞了頭大肥豬打算在這裡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