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替罪羔羊(第1/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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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浩一聲嘶吼, 極力否認:“你胡說!”
“真是我胡說嗎?”
懷疑的種子一旦埋在心裡,只需要稍稍助力,就能破土而生。
庭淵便站在他的角度思考問題, “就如你所說的那樣, 人是你殺的, 東西是你藏的,那屍體去了哪裡?你搶來的財物又去了哪裡?”
這根本說不通,如果沒有第三人知道這一切, 完全說不通。
文浩替自己找理由, “或許是我殺人被其他人看到了。”
“好,我們假設你殺人的時候被別人看到了,他為什麼要幫你藏屍體呢?”庭淵順著文浩的思路往下推。
這條路根本走不通。
庭淵道:“人是你殺的, 與他有什麼關係, 若真是貪圖財物, 他沒必要幫你藏屍體,拿走財物就好了。”
文浩努力地去想,去尋找一個合適的說辭, 卻發現自己怎麼都找不到。
庭淵也不再逼問他什麼, 讓他自己去想,自己去煩惱。
丁嬌兒的屍體, 為什麼會消失?
起初伯景鬱和庭淵都以為是文浩返回現場偷走了屍體, 不想暴露自己的身份, 撞見伯景鬱和驚風,才把屍體偷走。
可一路追查到這裡,這個結論已經完全被推翻了。
很顯眼文浩只是一個煙霧彈,而他還傻傻地以為自己用情至深,根本沒意識到自己被人當槍使了。
只是這點讓庭淵也想不明白, 人既然是文浩殺的,背後那個人究竟為什麼要把屍體轉移走?
這種行為簡直就是多此一舉。
偷走屍體,到底是為了隱藏什麼?或者是達到一個什麼樣的目的?
兇案三要素,殺人動機,殺人手段,殺人場所,本案三要素集齊,卻處處透露著不合理。
費這麼大的心思,搞這麼多疑點出來,藏在背後的人究竟要做什麼?
庭淵實在想不出來,屍體和財物同時成為殺人動機的情況是哪種。
給足了文浩時間,文浩還是沒想出一個合理的說辭。
庭淵問他:“如今你還覺得自己沒有被人當擋箭牌嗎?”
文浩看著站在對面的蘇月娘,她始終都不曾正眼看過自己,心中還是不願意相信蘇月娘對他沒感情。
過往的一幕幕在腦海裡浮現,他堅信蘇月娘是喜歡他的。
一口咬死:“此事與月娘無關,雖我不知道為何屍體丟失,也不知道為何財物丟失,但這件事與月娘毫無關係。”
這讓庭淵有些詫異。
他沒想到這文浩對蘇月娘用情如此深,即便是發現問題,也不願意相信,不願意將她供出來。
庭淵:“好,既然你說與蘇月娘無關,那我便查一查蘇月娘的背景,既然毫無關係,又何懼一查。”
文浩有些崩潰,“我都說了與她毫無關係,你為何非要揪著她不放!”
庭淵道:“你是兇手,我總要找到你殺人的動機,你搶奪丁嬌兒的財物是為了和月娘過好日子,若月娘真與這件事無關,自然不懼一查,丟失的財物和丁嬌兒的屍體自然是要找出來,找不到財物和屍體,這個案子就不算完。”
顯然文浩不知道屍體去了哪裡,也不知道財物去了哪裡。
找不到這兩樣,明日任何人都別想順利出城。
東西在城內,掘地三尺,一寸寸地找,把全城翻個遍,也要找出來,總不見得一具屍體能把珠寶拿回來然後不翼而飛。
一日找不到,就找兩日,兩日找不到,就找三日。
若是一直把人關在城內,時間久了,自然會有人受不了,幫忙尋找或者主動提供線索。
庭淵:“你既承認了殺人,那與你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