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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捕頭那雙看慣世間百態的眼睛在面前這位年輕人英俊溫和的臉上盯了片刻,又忍不住看了幾眼他額頭上那塊極是明顯的寸許長的舊刀疤,最終搖了搖頭,道:“弟妹這脾氣,也就你能受得了!”
那位年輕人溫厚地一笑,道:“久了也便習慣了,瓊娘就是嗓門大些,平日還是挺知道疼人的。”
劉捕頭不由咂了咂舌頭,心想就這位娘子的嗓門,怕是連真獅子都能給嚇跑了,再會疼人也受不了!說來這季如塵倒也真是個怪人,才二十四歲的大小夥子,偏偏喜歡上那麼一個兇悍的潑婦,而且還是個比他大了整整三歲,帶著個半大孩子的寡婦!
想到這裡,這位平日與季如塵相交不錯的劉捕頭不禁又是搖了搖頭,嘆了口氣道:“好在這次的差事要去山上,你倒是可以躲上兩日清靜!”
季如塵仍是溫厚地一笑,道:“我這就收拾東西上山,估計那頭羊又跑去南邊的坡上吃草了,那裡的草葉肥汁多,羊群都喜歡。只是得翻過幾道坡,路不好走,放羊的都不願意去那裡。”
“嗯,那你就辛苦些,怕是還得在山上過夜,夜裡涼,記得帶上件厚實的衣物。”
劉捕頭細心地叮囑著,只因他心裡確也覺得有些過意不去。本來大家都是供人驅使的差役,可是像這等費力不討好的差事,卻總是落到老實木訥的季如塵頭上,實是有些不太公平。
這位劉捕頭與季如塵同在泉州靈石縣衙裡面當差,對這位為人憨厚的年輕人極為了解,自然也頗多關照。但是對於長期讓季如塵在衙門裡跑腿打雜這件事,劉捕頭卻也是愛莫能助。而且他心裡面十分清楚,知縣大人之所以這麼做,確也有他不得已的苦衷。
這件事細究起來,還得從季如塵的身世說起。
十二年前,靈石縣衙一位姓季的老捕頭在外出辦案時,途經臨縣,偶然救下了一個昏倒在路邊的孩子。那孩子因頭部受了嚴重的刀傷而失去了記憶,既不知自己是誰,又不知自己從何處來。
季老捕頭本是孤身一人,見這孩子可憐,便收了他做義子,並讓他隨自己姓季,取名如塵。
季如塵十六歲那年,季老捕頭在緝捕盜匪時不幸殉職。當時的知縣大人見季如塵這少年無依無靠,甚是可憐,且也多少會一些拳腿,便讓他在衙門裡做了一名不在冊的捕快,總算能混上一口飯吃。
然而這季如塵怎麼說也是一個來歷不明之人,既無田地,又無戶籍。雖然歷任知縣大人都還算通融,讓他在衙門裡一直當差,但由於他身份尷尬,是不可能有正式職司的,當然也就更不可能得到任何補缺做捕頭的機會。
而且,季如塵雖是從他義父那裡學了些粗淺的功夫,卻只夠用來對付那種不入流的雞鳴狗盜之徒,實是派不上什麼大用場,平日裡便也只能做些閒差了。
按理說,衙門裡像季如塵這樣普通的捕快也有好幾人,跑腿打雜的事也不應都落在他一個人的身上。可問題是,閒人雖多,卻誰都不願為這種芝麻綠豆大點兒的小事勞碌奔波,一旦攤上了這等苦差,便都要怨聲載道,敷衍了事。
唯有為人憨厚的季如塵從無怨言,而且辦事認真,交給他的每件事都能踏踏實實地交差。正所謂能者多勞,知縣大人覺得用他最是順手,便也一直這麼用了下來。
在季家的院門外,劉捕頭交待完了差事之後,笑著拍了拍季如塵的肩膀,便揹著手離開了。
季如塵回到屋中,開始收拾行裝。
一旁忽然伸過一隻纖細白淨的手來,將一雙嶄新的黑色緞面薄底快靴塞入了他的行囊之中,“一趟山登下來,你腳上的那雙舊鞋子怕要磨破了,帶上這雙新做的,辦起事情來也更利落一些。”
季如塵轉頭看著身邊那位柳眉鳳眼的年輕女子,笑道:“早知會有這等差事派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