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深廣。我就相形見拙了,只寥寥數語就勾勒出了我的嘴臉:“被告人麥麥明知公安機關抓捕被告人施展,仍為施展提供錢財資助其逃跑,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一十條之規定,均構成窩藏罪。”

舒和看著我們的起訴書,突然喊了一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