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親。”

“吞婚做”是指男女雙方不合婚,而是將庚帖燒成灰,由雙方各自吞下去,這門親事便不可再更改。傅春兒從來沒有聽說過這種風俗,問了楊氏,才明白,當下就說:“娘,這樣奇奇怪怪的親事,怎麼大伯家也說給蘭兒姐。”

“說是你大堂姐自己拍板要嫁的。”楊氏嘆了一口氣,“你大堂姐的脾氣你也知道,她不點頭,你大伯孃和大伯父怎麼可能將這門親說給她?再說了,就算是’吞婚做’,也不見得有什麼大的不妥,總比做’兩頭人’好。”

楊氏這裡說的“兩頭人”,其實就是外室,有時有錢人家結親,女方不願意委屈女兒做妾,又貪圖男方彩禮的,就會在婚前議定了過門之後,不與正妻同居,算作“兩頭人”,結親的時候也是穿大紅裙,而不是以妾室之禮進門。

楊氏說到這裡有些遲疑,傅春兒追問了一句,她才道:“怕是那新郎的年紀,會有點大。”

“這是為啥?”傅春兒問。

“兩家做親,一般是女方八字滿天飛,而男方的八字不到最後一刻不會示人的。兩家議親議了這麼些時候,只怕你大伯孃還不曾知道姑爺的歲數。”

原來還有這麼些道道在背後啊——傅春兒想著,可是又不知道這與傅蘭兒要“鬼月做親”有什麼關係。

“你大伯家六月頭上將這事最後敲定的,那時六月已經沒有適婚的好日子了,而且趕著六月出嫁,你大伯孃又嫌匆忙。中元節之前又都不成的,男方又著急,所以最後才訂了這麼個日子。”

“為啥著急呢?”在這個時空裡,放定之後一個多月就成親,幾乎可以算“閃婚”了吧!

“男家是個行商,家裡有好幾條船,趕著八月中秋之前要到松江府進貨回來,所以才急著辦喜事吧!”楊氏將她知道的情形都說了出來。她只知道傅蘭兒的姑爺,姓劉,是做布匹生意的,家中在廣陵城裡開著一家布行。

傅春兒不禁扶額,這還是著急啊,難道等到男方八月中秋回來,再一併操辦喜事,豈不是更穩妥。不過她想了想傅蘭兒的性子,想必也是被這家人家家中有鋪子這一點所吸引的吧。

“娘,大伯孃不是在城中有親眷麼?能不能不要在咱家發嫁,回頭這門親事有什麼不妥,怪到咱家頭上來。”傅春兒想,萬一真有什麼問題,自家可真是妥妥地要“躺槍”了。

楊氏一凜,想了想,又有些無奈地說:“不成啊,大伯孃在城中的親眷,比之咱家,要疏遠了不少。你父親是你大堂姐的親叔父。自家親叔父在城中,你蘭兒姐沒有理由從別家發嫁的。”她想了想又說,“春兒的意思我自然明白,我回頭自然會與你大伯孃去信,將事情一一都說明白。”

傅春兒還是有些不高興,她總覺得這個大堂姐帶給自己的“驚喜”,有時候太多了一點。日後大家同住在廣陵城中,還不知道會不會有新的么蛾子出來。她心中有事,就又拉著楊氏問了一會兒。她想,既然是行商,漕幫那裡總該拜過碼頭,打過交道,因此她打算問問清楚,然後託富春茶社的老曹去打聽打聽。

到了傅蘭兒這一輩,情況便與傅老實這一輩不一樣了。傅老實與傅元良、傅小四等人,是手足血親。這個時代講究“分多潤寡”,因此當年廣陵三房即使是分家多年,傅老爺子也總心心念念地想從三房的口袋裡掏出銀錢來,免得傅家四房過於“寡”了。傅老實就算是早已分家出來,頭上也扛了個“孝”字,有些事情,即便再違心,傅老實還是一次一次地妥協了,直到那頭步步緊逼,逼到將自己徹底逼灰了心算活拉倒。

然而到了往下一輩,傅春兒與傅蘭兒,是早已分家的兩房的堂姐妹。眼下聽說傅蘭兒要嫁到廣陵城中來,傅春兒心想,自己這一輩,可不能像爹那樣任人往圓了扁了的去拿捏了。她有信心,自己與哥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