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鬥毆。張旭的第一戰遇到一毫無鬥法天賦的腦殘,贏十分快速,甚至連那傢伙的名字都不知道。有些賽臺甚至還沒有開始,只是彼此象徵性的通報了姓名,還未及動手。
張旭看著那人離去,也緊跟著下臺去了。按照必比賽的規矩,一輪比賽之後,大號對小號。一號對上的是十八號,而十四號賽臺的勝利者,下一場對上的那就是五號賽臺的勝利者。
張旭自然不會做無把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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