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的死亡,頓頓吃羊肉也吃不完,更談不上收集羊毛羊皮。

如果漢人願意用鹽巴、布匹、鐵器、經書和藥品收購羊毛和羊皮,喀喇沁牧人能笑醒,這等於是把廢物變成了貨物,喀喇沁貴族更高興,羊群最多的就是他們,這等於啥也沒幹,家產就升值了好幾倍。

雙方都有需求,兩邊還特別互補,只要沒有一方想獨吞好處,這種買賣是最好談的。但漢人使者並不滿足僅僅是以貨易貨,又提出了一種更深層次的方式,合作辦廠、按股份分配利潤。

由大明商人出資購買相應的機器,招募有手藝的匠人,尋找合適的土地建廠,佔七成股份。由喀喇沁部貴族負責每個月提供固定數量的羊毛和羊皮送到工廠當做生產原料,佔三成股份。

等工廠把毛氈、毛毯、毛呢、毛線、皮衣、皮靴生產出來,七成歸大明商人,三成歸喀喇沁貴族,雙方是加價出售還是留著自己用都可以。

如果喀喇沁貴族覺得產品拿在手裡不好賣或者懶得賣,也沒關係,可以按照出廠價返銷給大明商人,再用這部分銀子,直接從大明商人手裡換取需要的貨物,價格比互市還要低一些,且品質有保證。畢竟工廠還要做下去,坑誰也不能坑股東。

同時,大明朝廷會在古北口開放榷場,允許大明商人至此用鹽巴、布匹、草藥、瓷器、絲綢,甚至是鐵器,與喀喇沁牧人交換貨物。

說白了吧,兩邊不光要在民間展開互市,還要高層也跟著一起做生意,全方位的成為合作伙伴,賺了一起笑,賠了一起哭。

以後再也不用考慮誰坑誰、誰算計誰的問題了,工廠是屬於雙方的,大家是拴在一根繩上的螞蚱,跑不了你也跳不了我。仔細衡量起來,如果工廠搞砸了,大明商人的損失會更多。

面對這麼大的誘惑,喀喇沁眾領主和臺吉們花了五天時間才從各地聚在一起,然後只討論了兩個多時辰就做出了選擇。

祭拜了長生天之後,在神靈的注視下,臺吉們紛紛在合作辦廠的約定上寫下部落的名字、按上自己的手印。同時雙方還就戰略合作達成了初步共識,最終能不能成為戰略伙伴,就得互派更高階別的使者坐下來慢慢談條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