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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飯,媽媽一吃完就鑽進了她的魔法實驗室。父子倆對坐在石桌旁,石桌上擺滿了各種各樣的槍。
一摸到槍,父子倆的神情都很肅穆,對,那表情是肅穆。晨光在記憶深處對槍彷彿非常熟悉,有著強烈的親切感,這讓他想起了那無數個同樣的夢,夢中有各種各樣的槍。
而晨風的肅穆則是一個經歷過腥風血雨的戰士對自己的夥伴,或者說第二生命的那種親切而又嚴肅的戰友之間的感情。
晨風摸了摸自己的寶貝們,說道:“光兒,在教你用槍之前,我先要給你講兩個的東西,你要死死的把他記在腦海裡。”
感覺到老爹的專注和嚴肅,晨光深吸了口氣,點了點頭。
“首先,你要明白,槍是有血有肉有呼吸,更是有靈魂的,你看不見不要緊,它會幫你看。關鍵是你要和他交流,甚至把他當兄弟。在戰鬥中,你要相信他,因為他是你的第一生命。”
當靈魂,兄弟,第一生命這幾個詞映入他的腦海中,他直覺的勾起很多塵封的記憶,很多少不清道不明的東西被他記起了,藏入潛意識中。
“第二,用槍的人不能猥瑣,他要的是那種嗜血的可以吃人的冷靜。槍是你手臂的延伸,是你加長版得刺刀,對於一個真正而言,上天給你的只有一次,你要抓住它,把握它。你抓住了,就抓到了可以活下去的機會。”晨風說的很深情,這是他的真心話,是那無數次搏殺後倖存下的感言。
接下來,晨風用實物給晨光講槍在這個世界的發展歷史。
嚴格的講,槍的前身是弓箭,或者說,弓箭是槍的一種。相對弓箭而言,槍有絕對的,首先是射程,其次是發射速度,然後是精度,最後是發射頻率,這四方面都有優勢。但是,相對於弓來說,槍也有缺點,首先槍是有聲音,甚至是有硝煙的,其次,槍的槍身和子彈都是金屬,不像木質的弓箭那麼方便附魔。如果沒有這兩種缺點,那麼槍代替弓是必然的。
在這個世界,最早的嚴格意義上的槍出現在三百年前,是由地精大師設計,矮人族成功鑄造的。不過那是的火槍只是用來打麻雀,火藥要從槍口往槍膛內注入的,使用時需要兩個人配合,子彈是鐵砂,威力不大。火槍傳入人族後,人族所特有的魔法天才和創新熱情,經過幾代人改進,第一支魔法槍在一百三十年前被製造出來。
槍嚴格的劃分的話有四種,一種矮人族繼承和改進的純粹以火藥味動力,利用機械擊發槍。一種是利用魔法擊發和加速,再利用火藥的爆炸力進行殺傷的槍。還有一種槍,它沒有子彈,完全是利用槍身中魔法陣擊發出來的射線進行殺傷,相當於建議的瞬發魔法發射器。最後一種,它利用槍身中的魔法陣擊發,加速。然而它的子彈也是預先附有火系魔法,可以穿透物體然後發出魔法傷害。
聽爸爸說完,晨光發現原來槍也有這麼多道理在裡面。手中摸著桌子上的槍,對其中一把槍管特別粗的很好奇,問道,:“爸爸,這把槍這麼大,怎麼用的?”
晨風婆娑的撫摸餓著那巨大的槍管,不無自豪的說道:“這是我發第五種槍,也是最奢華的一種槍,它的槍管這麼粗的原因是因為它的子彈是魔獸的晶核製造而成的。”
晨光吐了吐舌頭,心想,這還真是奢侈。平常的四階魔獸的晶核已經價值一個紫金幣了。用魔核當子彈,那打的就不是子彈,而是錢了。
晨風興致勃勃的從空間戒指中拿出一枚巨大的紫色晶核,顯擺道:“這是一隻十三階巔峰的紅龍王的晶核製造成的子彈,要是發射出去,一座中等的城市都要毀滅了。”
晨光張大嘴巴,不可思議的樣子,被震驚到了。
此時,晨風很嗨皮的加了句:“我有兩顆這樣的子彈哦。”
震驚到絕望的晨風不再震驚,已經震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