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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小孩子拿這樣一個大包袱出門,會不會被當成賊的問題。
城南住的多是窮苦人家,基本上大家都靠碼頭為生,這樣一來舊衣店就不少,正是因為這樣,姚雲龍才能一早上那麼快完成樂樂吩咐的事情。
找到了一家門臉明顯比其他人家大的舊衣店,樂樂走了進去,將自己挑出來的那一包袱衣裳都拿了出來,反覆給夥計磨價錢,折磨好一會兒,才將價格最終定在十五兩銀子。
樂樂十分確定,這個夥計一定會記得自己這張臉,和她有意無意間說出來的那些訊息,不管那個男人能不能找到這些個小夥計,總之,有一分一可能就要做出一百分的努力嘛
現在,還剩最後一件事情要做,站在當鋪門口,樂樂深吸了一口氣,邁步走進了當鋪,將那支鑲滿珍珠的金簪遞了出去。
高高的櫃檯後面,一個留著三綹鬍子的男人,眼睛一亮,接著往前一探身,低頭看著樂樂,嘴角露出一抹賊笑,“小姑娘是要當這簪子?”
第一次進當鋪,樂樂還有些緊張。
特別是當她仰著頭,對上從那個超高櫃檯裡探出的腦袋,頓時就有一種去廟裡拜拜的感覺,覺得那人高高在上,似乎是無所不能。
不知道自己想當金簪的這個願望能不能實現呢?心虛的樂樂點點頭,嚥了口口水,努力大聲說道:“是,死當,多少錢?”
要的就是這個效果,朝奉的嘴角得意的往上揚起。
當鋪的標配是什麼?首先就是高高的櫃檯,除非是姚明來,不然,誰來都得抬頭跟裡面的朝奉說話,無形之中,就抬高了朝奉的權威。
朝奉挑著蘭花指,拈起金簪,翻來覆去的看,“鎏金簪子,珍珠是不少,可惜個頭都太小,”說著嫌惡的撇撇嘴,“就十兩銀子吧。”
十兩銀子?
樂樂不幹了,雖然說自己是想要擺脫這個金簪,也想利用這個機會,再放一些煙霧彈,可憑什麼死當還十兩銀子,不管怎麼說,當初那人是花五十兩買回來的
什麼高高在上,什麼權威都一邊去,左右張望一下,看到靠牆根放了兩張太師椅,樂樂搬過一張,放在櫃檯下面,站到太師椅上,瞪著那朝奉,“鎏金?珍珠太小了?”扶著櫃檯,身體往前一探,一把就將那金簪搶了回來,氣呼呼的說道:“你不識貨就拿來吧,我去別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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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三顆迷霧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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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三顆迷霧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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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句話就站得高,望得遠,這個道理在樂樂身上也適用,本來她個子矮小,總要仰著臉跟人說話,這樣一來就缺乏氣勢,站得高了,能達到平視的狀態,心態也就不同了。
這小鬍子朝奉在這家小當鋪幹了大半輩子了,碰上橫的,可像她這樣的還是第一次,一個姑娘家家的,看著也不大,怎麼搬過椅子就踩,還敢跟自己瞪眼,真是看走眼了,看走眼了。
看她是真的要走,不像是演戲,真的要走,急忙叫道:“別別別,讓我再看看。”
一手扶著櫃檯,一手扶著椅子背,樂樂扭頭瞪著那朝奉,“看什麼看,反正你也不識貨。”
真是個牙尖嘴利的小丫頭,朝奉貪婪的看著那金簪,擠出一張難看的笑臉,“再仔細看看,興許就能看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