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這種思想與現代法治所持的人道、人權理念完全相悖。違法犯罪者對公眾、社會和國家造成了嚴重危害,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是應當的。但有一點也是毋庸置疑的,人的基本尊嚴並不因犯罪而喪失。而病有所醫是人的基本尊嚴的重要組成部分,任何人享有這些權利並不因是否違法犯罪而有所差別。為此,不僅我國相關法律法規明確規定,看守所和監獄等看管機構應當配備必要的醫療器械和常用藥品,服刑人員患病應當給予及時治療,需要到醫院治療的,當地醫院應當負責治療。

從某種意義上講,“壞人”的人格和人權是否受到充分尊重和保障,已成為衡量一個國家法治建設水平高低和一個國家公眾法治意識強弱的重要標準。

嚴格來講,救治人犯是警方的法定職責,積極救治是其應盡的法定義務,消極對待和放棄救治是拒絕履行法律義務,是不作為的違法行為。如果不考慮執法過程中的人道和人權,那麼,現代法治將會變成一個被掏空了精神的空殼。

孩子他爸爸:

近來過得好嗎?我們的兒子快樂嗎?搬了新家吧?有沒有什麼特別的感受?你自己的一些生理上的問題怎麼解決的?呵呵,不好意思,這應該算我比較關心的問題,畢竟你是一個健全的男人。

又是一個雨季的來臨。我曾經告訴過你,我是那麼喜歡雨的。以至於達到讓你在每個下雨的時候,拿此話題來調侃我。因為維持這個家生計的生意與下雨天是有矛盾的。而你的調侃充滿了諷刺意味:“你這個女人,為什麼不管家的生財之道?!”

可是,你看不到你的女人的天空裡,已經從嫁給你那一天起,就很少再有讓人歡悅的豔陽天了。這對於一個女人來說,還有什麼比這更讓人覺得悲哀?你知道嗎?家庭是大多數女人一生的追求,幸福美滿,溫馨和諧的氛圍是女人一生的目標,我能夠越這一切嗎?

而這個雨季,我所處的環境竟然是那麼特殊。對於這之前,我們周圍的人,包括我們自己,有誰能夠想到我會走到這一步?我估計你是堅決想不到的。你總以為我過的那麼瀟灑與散漫,你總以為家庭對於我來說那麼微不足道,一心只是想自己能夠做些什麼事業出來。我說的應該沒有錯吧?如果真是這樣的話,那麼象我現在的處境,應該多麼渴望自由自在的生活。可是,我自己覺得我是如此的平靜與坦然?連我自己都感到驚訝。

這裡的氛圍常常沉悶得令人窒息,常常有人抹淚痕,傷心哭泣,難過且煩躁不安。可我卻感到這麼多年來難得的寧靜與坦然。這是不是多年來養成的習慣?我常常把這裡與外面我生活的空間做比較,你知道嗎?這裡讓我想起好多好多的往事,而與你相處的所有往事與這裡來比較,竟都有過之無不及之感。這也難怪讓自己感到寧靜,同時也讓我覺得悲哀。覺得我們都挺失敗的。你現在或許已經沒有了這樣的感覺。在這裡,我想告訴你一句關於愛的一句話,是從書裡看來的,覺得有些適合我們之間的感情。

——愛是一種動力。女人的愛的能力取決於她擺脫自戀的能力,男人的愛的能力取決於他擺脫自私的能力。

到目前為止,我個人認為我們都依然處在未擺脫能力之上:我自戀,你自私。

我不知道所說的話對於你現在的心情會帶去什麼樣的影響。但我能夠很清晰的回憶起我們的點點滴滴,說明我的神志與意識是清醒的。

外面的雨已經下了一天一夜了。現在是凌晨4:oo過。你是在牌桌上還是在臥室裡?是清醒著還是在夢裡?是這樣的一種心情?同一片天空下兩個人,此刻卻如同兩個世界上的生物。惟有相同的雨滴聲如泣如訴著這夜的寂寞以及它特別的黑所帶給世界的特殊意境。

忘記告訴你,我之所以喜歡雨,是因為流過的淚能融其中!你是永遠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