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到這個流量入口。

對林風而言,真正在意的對手,是騰訊。

因為兩者的業務模式太像了。

騰訊的核心業務是網際網路增值業務和移動增值業務。準確的說,在前世,騰訊在社交、遊戲兩個領域都是行業霸主。

而按照林風對風行的規劃,音樂、遊戲,和隨之而延伸的以語音聊天為核心的“ff”即時通訊,其實就是社交軟體。所以在這兩個領域,稍有不慎,可能就要面臨與騰訊的正面競爭。

林風給自己定的策略,是在遊戲領域,強勢搶奪第一的位置,畢竟現在這個時期,騰訊還沒有開始在遊戲方面發力,他已經搶了先手。

而在社交領域,採取跟隨策略。不與qq發生正面衝突。

他也仔細分析過風行公司和他自己的基因是什麼!

“移動娛樂服務”,為中國使用者提供最優質的移動娛樂內容,這是夢龍上市的定位,但同樣,也是脫胎於夢龍的風行公司骨子裡的基因。

從某種程度上來說,他希望風行也擁有某種領域的“連線權”,連線人與內容。

尤其是在移動網際網路時期的這種連線權!

在這兩年網際網路快速發展的階段,林風決定採用低調策略,不冒進,不挑釁,埋頭髮展,積累實力、積極佈局。

遊戲方面,要高歌猛進,作為網際網路的三大商業模式之一,這一點上的先發優勢必須保持住,不能像前世的盛大那樣犯傻,痛失遊戲霸主寶座。

同時在電商、社交、導航、移動瀏覽器、生活服務等領域做投資和佈局,不讓bat提前瓜分完,也建立自己的勢力範圍。

並且完善自身在內容方面的儲備,文學、影視、影片等方面,形成內容和渠道優勢。

林風把奠定自己霸業的時間點,放在移動網際網路爆發期。

在前世,進入2014年後,為什麼bat中的at兩家忽然爆發,將百度遠遠甩在了身後?

只有兩個因素:支付寶、微信。

在移動端,這兩個戰略級產品的價值是恐怖的。

支付寶所核心的“信用體系”是電商業務的基礎,這一點不好模仿,但移動支付卻是可以模仿的。

從核心競爭力上看:

阿里的業務基石,是透過電商積累核心使用者和收入。騰訊的業務基石,是透過qq來積累核心使用者,獲得收入。百度的搜尋在核心使用者上就差了一籌,這也是百度在後期發力時顯得有些乏力的真正原因。

同樣,林風的風行也缺乏這樣能夠擁有龐大使用者的核心業務。

遊戲業務雖然能產生巨大的利潤,幫助林風提供海量的擴張資金。

卻無法積累核心的使用者。

對此,他寄希望於如今正在秘密研發的“ff“軟體。但因為業務模式的原因,“ff“的核心使用者將會是娛樂使用者,比如遊戲、音樂使用者。範圍不夠廣。

而微信則不同,作為移動端的“熟人”社交軟體,只需要透過匯入使用者通訊錄,就可以快速的積累數億級的使用者。

所以林風如果要成就未來能屹立於網際網路江湖巔峰,成就巨頭,還缺一員大將。

那就是,開發出著名的郵箱軟體foxmail,並將它賣給博大公司,此刻正在廣州博大公司低迷度日的張小龍。

“微信之父”。

這一天,林風靜靜的坐在辦公室裡。

沉思了許久。

在即將正式踏入網際網路江湖,出現在公眾面前之際。

他立下了自己的野望。

成為網際網路江湖的巨頭之一。

巨頭之下,皆為螻蟻。

第九十五章 偶爾張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