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發達的古代,卻使火之巫族遭到了滅族之創。其實就算在科技高度發達的今天,許多神秘事物也是解不開的謎團。所以一切的一切只能用四個字來概括:天意使然。

在那場天災中,只剩下一個法力最差的孤女巫祝逃生。而她用的逃生方法非常奇特,棄絕了肉身,憑著精妙絕倫的聖物法寶的保護,一步踏盡了歷史長河,於無知覺中,令靈魂重生於二十世紀。不然.她也無法避開天雷的襲擊,除非她再也不做那一世之人。

本來,火之巫族的傳承輪不上她,逃生的機會也不會給她。怎奈,那聖物法寶擇主。除了她,誰的號今也不肯聽從。因為那聖物在代代流傳中,早已失去靈氣和力量,後來是由她至親之人的血肉激話,所以只是認她。

那個人,那個她,就是我。

而那個聖物法寶就是夸父之引,我的小誇。最悲傷的是,激話它的血肉卻屬於小丁,我

在火之巫族中,我們姐弟本來只是看守聖物法寶的僕從,地位最低下的族民,兩姐弟相依為命。但在一次天兆之機中,小丁的夢與小誇的夢融合,於是他的血肉與靈魂就在睡夢中與小誇混成了一體,救活了承誇,卻犧牲了自己。

姐弟連心,法寶有靈,親情加恩情,幾千年連綿不斷,所以重生的我才會那麼疼愛這個“師弟”。因為前生,他本就是我的親弟弟,而且一直護衛著我。

奇異的是,小丁和小誇早已成為一體,但在跨過時間長河時,不知為何又分離成兩個,並失散了一段時間,直到被我師傅找到,帶小丁重回我身邊。

只是,因為我一下子跑得太遠,靈魂經過過兩千多年的歲月,像劉易斯那樣沉睡著,我暫時塵封了前生所有的記憶,小丁也因為和小誇分離而再記不起往事。

我們甚至忘了,小誇擁有強大的神力,它能令人靈魂重生,也能開啟神秘的結界,讓人穿越時空。說白了,即可魂穿,又可肉身穿。可當時,我選擇了最舒服的方式,想重新活一場人生,想徹底忘卻過去。

然而我太傻太天真,火之巫族的印跡已經烙在我心底最深處,就算靈魂重生,到達一定的時間,或者遇到一定的時機,我仍然會記起前生的一切。

於是,在我二十歲那年,我恢復了記憶。

只是小丁,仍然渾渾噩噩。小誇也因為失去小丁魂魄的力量,雖然靈氣仍在,但法力衰減,只能令人穿越時空,不再能令人靈魂重生。

可那有什麼關係呢?反正我並不想再非正常轉生,也不想再回到那個年代。不過當我師祖發現我靈智巳開,就請求我為整個人類社會去做一件事情。

聽起來很偉大吧?可我那位外貌像五十來歲,但實際上活了超過三倍年紀的師祖,當時確實是這麼說的,而且也說服了我。

他老人家天生愛蒐集稀奇古怪的東西,偏偏修煉了一雙難能可貴的慧眼,能看得到世間萬物的氣場。當我與小丁、師兄天生有異的氣場被他看到後,他就命他的大弟子收我們於門下。

那時的我們全都靈智封閉,又恰好成了孤兒,實話說,師祖和師傅的舉動,令我們生活有著落,並且得到了慢慢開發潛能的機會。否則,假如我們餓死街頭,這一世.也就白活了。下一世,也許就失去了靈根,成為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人。

我和小丁久他的養育之思,所謂養思大如山,我如何能不還?況且他還答應我,要把師兄許配給我。那時,我正愛慕師兄,少女懷春,而且希望人類和平,所以很痛快的答應

師祖要我回到八百多年前的歐洲某個小國,刺殺一位能征善戰的親王。他沒說原因,我也沒問。我覺得那只是一個普通的任務,我只想完成任務後,平靜的享受我第二次人生,而且是跨越那麼多年的,現代的人生。

我等著,洞房花燭夜,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