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有些明顯為難人了,大家都住的離著不遠,知根知底的,明知道董家沒這麼多錢,上哪兒弄去啊。

女方家長還放出話來,不拿出這些東西和錢,姑娘是不可能給他們送上門的。

於紅知道以後,文靜的大姑娘回家也不幹了,和他們大鬧了一場,也放出話來,如果他們堅持要錢,她就一輩子不嫁,斷絕關係的事情她還做不出來。

關係鬧的挺僵,持續了一段時間,但人家這對兒親密的戀人依然天天往來。

於家最後無奈,答應讓步,但不能少於五萬塊錢,至於樓房暫時可以沒有,車麼,也可以以後再說。

一切都向著非常好的方向發展了,只是五萬塊,還是可以接受的。

第三百四十章 往事

偏偏半路殺出個程咬金,一切都源於於紅的那位敗家哥哥。

於紅只有一個哥哥叫於雷,一天天的不學無術,有班不正經上,打架鬥毆,吃喝嫖賭,偏偏還找了一個同樣敗家的老婆,可想而知了,於家被兩人鬧的烏煙瘴氣,雞飛狗跳,整天的伸手要錢,錢財被他倆敗壞的也差不多了。

沒錢了怎麼辦?兩人就把主意打到了自己的妹妹身上,用於雷老婆的話說,漂亮的女人就是搖錢樹,當然她是沒有於紅的資本,否則衝著她說的話也不會找於雷。

向董家要十萬塊錢,要房,要車,就是這兩位出的主意。

不然怎麼說董家準備不足呢,他們挺了解老鄰居的,畢竟交往了這麼長時間,於家老兩口也是本本分分一輩子的人,不可能會提出太過分的要求。都是被那兩位鬧的。

後來‘經於紅一鬧,老兩口心疼女兒,在於雷夫妻兩個的咒罵聲中,提出了只要五萬,其他的可以不談。

這對兒敗家夫妻一看撈不到多少實惠,就有了壞水。於雷認識一個人,確切的說是他認識人家,人家不認識他。那個人就是副鎮長的兒子,叫林躍,比他還大一歲,這位在本地也算是一位衙內了,和於雷一樣,也不是什麼好鳥,但人家有位好老子啊,有資本得瑟,也就是出了事以後,可以高喊“我爸是某某某啊”,在這一畝三分地的,可以屢試不爽。

林躍身邊的女人經常換,但就是找不到一個能讓他覺得合適做老婆的人選,這也就給了於雷夫妻施展自己想法的機會。

在於雷老婆的慫恿下,透過人介紹,一個夜店裡見到了林躍,人家林躍根本就沒正眼瞧他一下,但當這個敗家哥哥把於紅的照片遞到他面前以後,立即就瞪大了眼睛,接過照片仔細的觀瞧一番,對著於雷就露出了笑臉。

然後兩人就合計上了,商量著怎麼見面呢。

約出來是不可能了,於紅肯定不能答應。所以,於雷把林躍帶回了家,終於算是見到了於紅本人。當時就看呆了,驚為天人啊,認定了這就是自己一直在苦苦找尋的老婆人選呢。

態度立馬就變了,對於父、於母大獻殷勤,成了於家的常客,為了得到更多的訊息,好處肯定是沒少給於雷。

於雷覺得自己做的決定太英明瞭,這就是財神爺啊。

而於紅呢,可是從來都沒有正眼看過林躍一次,在瞭解了對方的意圖以後,更是躲的遠遠的。

時間一長,林躍有些著急了,哪怕給個笑臉,也能增強點信心啊,哥們就和你的正牌男友差的那麼遠嗎?一開始還以為靠著自己老子的地位,加上手上的錢,很快就能打動對方,還不得拋棄男友,乖乖的投到自己的懷抱啊。但結果發現人家確實是正經的大姑娘,根本就不看中這些東西,自己的這兩樣萬能的法寶,都不管用了,怎能不急。

還是那敗家哥哥的媳婦,給他出了個餿主意,當然對於他們來說,應該叫好主意。

於雷告訴他,要想妹妹轉投他的懷抱,首先必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