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1章 羊毛(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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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裡的金色牌子,便是他崔俊做買賣時的護身符,這玩意可比大唐的通關文牒更管用。只要有了這玩意兒,崔俊去到哪裡都可以。 眼下長安城裡的牙行對他可是恭敬地很,崔俊每每前去採買具是大手筆。出手闊綽的客人,到哪裡都會受人歡迎。 “這東西最好是用在與外族做生意時才有價值。”崔俊嘀咕著,腦海中突然就想到了牛木二的老婆吉桑。 這女人第一天來到莊子裡,就出言說要攬下與匈奴的牲畜等交易。當初崔俊認為還不到時機,但是眼前有了這金牌,倒是可以考慮一下了。 只是,若要去做生意,今年還有個大麻煩必須要考慮。那就是八月薛延陀毘伽可汗遣其弟統特勒入貢而引起突厥頡利可汗大懼,始遣使稱臣,請尚公主,修婿禮。 緊接著便是代州都督張公謹上言攻打突厥,李世民便會命兵部尚書李靖為行軍總管討之,以張公謹為副。 這大仗要是打起來,怕是自己的生意就會遭殃。但是轉念一想,反正現在時間還早,趁著戰事未起,倒是可以去多弄些牲畜回來,免得到時候邊關一封,自己又得去買那些個高價羊了。 而且,崔俊在意的還有一件突厥的特產,那就是羊毛。眼下大唐雖有棉花,但是多作為觀賞植物種植,根本就不知道棉花還能紡織成布的。 目前崔俊還沒有實力去大規模種植棉花,所以羊毛這東西倒是可以先拿來用。 等到冬天一到,那羊毛製成的毛衣、毛褲還不得讓人羨慕死?想到此處,崔俊一丟手中的筷箸,便命人備車,喊上小秋月一起回莊子裡去。 回到莊子裡,崔俊立時命人去找牛木二與吉桑。待到兩人前來,崔俊便說了自己的想法,一聽崔俊準備與自己的部落繼續進行交易,那吉桑的眼中便放出了光彩。 “吉桑,我這生意每年只做數次,不可能一直與你們部落頻繁交易。至於什麼時候去,卻是要我說了算才行。” 崔俊說到此處略有停頓,看一眼吉桑,見其神情沒有明顯的波動才接著道: “還有,你現在是我莊子裡的人,得為我莊子著想。能多換些東西便多換些,莫要處處都想著你孃家人,讓我這邊太吃虧。” “主子放心便是,只要有酒、有琉璃,我保管幫你帶回來最多的牲畜!就是草原上最健壯的美女,我吉桑也能幫你換回來。”吉桑挺胸保證。 “這個暫時不需要,除了牲畜,我還有一樁長久的生意要給你。”崔俊擺著手道。 這什麼草原上最強壯的美女,崔俊想想就覺得毛骨悚然。這一身的腱子肉,手感上還真不敢恭維。 “什麼長久的生意?能換很多的酒和琉璃嗎?”吉桑有些好奇。 “是的,能換好多的酒和琉璃。”崔俊被講的純真給逗笑了。 於是,他把想著收購羊毛的事情說與吉桑聽。還言說這樣一來,一頭羊只要不死,每年都可以用身上的毛與他換東西。 吉桑聽了,細細一琢磨,便點著頭答應了。她是個直爽性子,但是人絕對不笨。要真是個笨女人的話,又怎會藉著牛木二走錯帳篷,將計就計地與其成就好事? 而且還能在事後擺了牛木二一道,逼著他娶親將她帶來大唐?這世上的人,可真沒幾個是笨蛋。 與吉桑商量好之後,崔俊便跑去製作琉璃。這次他喊上了六個十多歲的崑崙奴。這製作琉璃的手藝,他不會一直捏在手裡,否則,他非得累死不可。 至於為什麼要選崑崙奴來做這事兒,全是應為要保密。現在可沒專利法的保護,這東西晚一天被人學了去,他便能多賺一天的錢。 崑崙奴並不笨,而且其腦子裡的奴化思想嚴重,崔俊這個主子便是他們的神。背叛什麼的他們是做不出來的。 而崑崙奴天生長得與唐人不同,加之為了好區別,其身上都有奴籍刺青。若是沒有主子允許,他們敢離開崔俊的地盤去外面,分分鐘就會被人抓了去。輕則送回本家,重則當場打死。 崔俊在琉璃工坊內一呆就是大半天,直到晚霞漸淡之時才從裡面出來。那幾個崑崙奴跟在其後,臉上都顯露著興奮與崇拜的神色。 崔俊能用些石頭就變出來各種各樣的透明器物,在他們眼裡